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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我看到的資料只有關於房東與房客的 也就是當房東租給房客後,房東就不能任何進入租給房客的房子 但我要問的是,當一間房子決定不出租後: 假設房子共有人共有ABCD 4人 各持有4分之1 4人中,ABC多數決,決定給C住 D要求他也要偶而過去住(那如果這點ABC用多數決說不同意) (該房子為一棟透天,有7、8個房間) 那D是否可以找鎖匠開門進去房子? 會這樣,因為ABC所謂的「決定給C住」,其實只是想把「房子出租後,租金不分給D」 所以用「多數決」的方式,表面上說「決定給C住」,實際是偷偷租人 所以D想是想要偶而過去看看,確定,到底房子是不是真的沒租人 另外,還想請問,如果ABC用多數決,說「他們想把房子借給一個認識的朋友使用」 但實際上,就是「偷偷租給他」 如果真的這樣,那D該如果保障自己的權益? 目前我所知道的,就是ABC可以用多數決,決定房子都不租人,而D也只能認了 但其實,把房子空置在那裡,其實不太可能,基本上ABC實際的可能做法,就是 把房子偷偷租人,然後可能利用上述的,偷偷租人不講 或者 對外說「借給朋友」 反正仗著D也沒看到租約或金流。像這樣,D該如何在法律上尋求自己的權益呢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38.31.17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3266111.A.DA2.html ※ 編輯: cycutom (140.138.31.175 臺灣), 01/09/2023 20:12:16
maniaque: 把大門拆了,人不要進去....... 01/09 22:17
saccharomyce: 直接請求分割省麻煩 01/09 22:35
maniaque: 要記得提變價分割,不然到時候給你切樓層分割就好玩啦 01/09 23:02
CCWck: 民法第817條以下先看一看 01/10 01:07
KHlawtel: 有沒有出租根本不用破門就可以查知 01/10 06:05
KHlawtel: 已經問了半年…問題大同小異 01/10 06:07
Godofthebutt: 都問半年了,還不如請律師 01/10 11:24
LaplaceDemon: 都對對方不信任了 不請律師處理? 01/10 15:57
JustSad: 妳以為這裡是在宮廟搏不到杯,一直換個方式就能擲聖杯? 01/10 21:49
※ 編輯: cycutom (123.252.54.50 臺灣), 01/11/2023 14:41:12
Godofthebutt: DomainT你分身吧?別寄信騷擾人 01/11 16:23
NEWG5: 房子有沒有人住不需要開鎖才能知道 你可以在外面堵人就好 01/11 23:36
NEWG5: 你也可以開鎖進去 房子你不是有所有權嗎?你可以進去使用 01/11 23:38
NEWG5: 它 或者居住,至於偷偷租人那你要自己找證據吧 01/11 23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