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aniaque: 多一條誣告罪而已....... 01/10 16:40
→ maniaque: 可以去參考告強X然後原告之後胡言亂語 01/10 16:41
→ hwchen: 可以告知檢察官雙方已和解,告訴人同時也向檢察官求情希 01/10 17:06
→ hwchen: 望能對被告不起訴處分或緩刑,檢察官可就個案犯罪情節輕 01/10 17:06
→ hwchen: 重,依職權裁量後不起訴處分(微罪不舉),或是如果被告符合 01/10 17:06
→ hwchen: 緩刑條件,檢察官也可能判緩刑。 01/10 17:06
→ hwchen: 以上供你參考 01/10 17:06
推 hwchen: 不好意思,打字太快,是檢察官能緩起訴,非緩刑,另外竊盜 01/10 17:11
感謝大大回覆,但如果故事真的是誤會一場,並非無故取走,而是有徵得老闆爸爸同意,只是老闆不知道而誤告,一樣無法撤告嗎
→ hwchen: 罪無法撤告(非告訴乃論)。 01/10 17:11
※ 編輯: eternity4 (101.10.14.55 臺灣), 01/10/2023 17:15:42
→ jesil: 陳報誤會 不追究 可能不起訴或微罪不舉(也是不起訴) 01/10 17:40
→ hwchen: 非告訴乃論依法就是無法撤,檢警須依法進行偵查,然後檢 01/10 18:50
了解,感謝各位大大解說
→ hwchen: 察官依偵查所得的事實及證據決定是否起訴。 01/10 18:50
※ 編輯: eternity4 (101.10.14.55 臺灣), 01/10/2023 19:20:18
→ Godofthebutt: 這種檢察官那邊就緩起訴了 01/10 19:50
推 jasonyeh: 無法撤告就是無法撤告,無論當初提告所根據的事實為何 01/11 11:12
→ maniaque: 去跟檢察官作證陳述啊~~~ 01/11 13:27
推 weibld: 如果真是誤會,檢察官偵查完可能就會給不起訴處分了。 01/14 01:56
推 mars1985: 非告訴乃論就是按照正常程序走呀,做好陳述就好,基本 04/03 19:27
→ mars1985: 上檢察官也希望你們和解。 04/03 19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