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Lailungsheng: ???告妨礙名譽跟誹謗,提告是她的權利 01/26 10:26
→ Lailungsheng: 如果是女方,就先告前男友, 01/26 10:27
推 GameTheory9: 告不成 01/26 11:09
推 GameTheory9: 建議你朋友從此刻開始完全閉嘴、不要再提也不要寫這 01/26 11:19
→ GameTheory9: 件事。只要有任何第三人跑出來說〔曾經聽你朋友說出 01/26 11:19
→ GameTheory9: 對前女友的同樣抹黑事實〕,或你朋友白目到在臉書、F 01/26 11:19
→ GameTheory9: B、IG對前女友寫同樣的留言,你朋友就等著被告吧。 01/26 11:19
→ GameTheory9: 分手就好好分手,不管之前怎樣都留點風度不要再去詆 01/26 11:27
→ GameTheory9: 毀前任了,這樣很沒品,講第3句話要幹嘛呢?都已經分 01/26 11:27
→ GameTheory9: 手了,人家要跟誰去摩鐵關他什麼事?沒資格管,也沒 01/26 11:27
→ GameTheory9: 資格說了啊,到處說就是誹謗罪+侵權行為了。倒不如一 01/26 11:27
→ GameTheory9: 句“祝福你,希望妳過得幸福”,至少對於曾經真心喜 01/26 11:27
→ GameTheory9: 歡交往過的歷史留下最後一個好句點吧。 01/26 11:27
噓 KHlawtel: 何必聯絡? 01/26 12:05
推 Nipperdey: 建議委任律師應戰 01/26 12:09
→ Godofthebutt: 原來現在還有造謠渣 01/26 23:09
→ wcsuisui: 蠻鬧 01/27 01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