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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imgur.com/u9FzN7Y https://imgur.com/49yxsYi 請問版上各位這兩條FB私訊有構成恐嚇罪嗎? 已經去警局報案提告 但怕不會成立 現在頭很暈..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31.49.25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4844588.A.0BF.html
enterpirse: 你的前後文資料太少 01/28 07:16
maniaque: 派出所跟分局只負責做筆錄, 01/28 08:34
maniaque: 你打算告哪一條? 01/28 08:34
maniaque: 恐嚇? 你很怕嗎?? 心生畏懼嗎? 01/28 08:35
maniaque: 你是怕告對方恐嚇不會成立,還是怕對方加害於你?? 01/28 08:35
loveloser: 本來網路打嘴砲就算了 提告告不成還會被對方拿到地址 01/28 11:31
loveloser: 笑死 01/28 11:32
GameTheory9: 抱歉看到照片笑出來,是國小小朋友嗎? 01/28 11:40
kayak5566: 提告後他就知道你住哪裡了 我才不跟這種人玩 01/29 17:42
而且就像樓上跟樓樓上講的 會被對方知道個資 老實說頭很痛 但不處理又不行!
adamas0422: 對方好像有留電話? 01/29 17:58
km0220: 先打給對方確認對方是本人,記得錄音再去提告。如 01/29 22:34
km0220: 果是芭樂電話就 01/29 22:34
km0220: 很搞笑了 01/29 22:34
higger: 前後文通常不敢貼吧 01/30 09:35
jasonyeh: 好像8+9在嗆聲XD 01/30 09:55
抱歉現在才來一一回覆 對方是我前女友的前夫 他一直認為他離婚是因為我的關係 前女友已經離婚三年了還是偶爾會發瘋一下 會在fb四處貼文亂罵我 也會私訊來這樣威脅 本來想說為了前女友的安全算了 但這次實在太過份 po文po到我家人那去 我決定搜證提告 妨害名譽誹謗公然侮辱的那些罪名應該會成立 但刑責基本上都很小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反制的.. 已經沒辦法好好睡覺一陣子了! ※ 編輯: spsp1031 (61.231.36.152 臺灣), 01/30/2023 18:25:48 ※ 編輯: spsp1031 (61.231.36.152 臺灣), 01/30/2023 18:26:43 前女友為了小孩是不敢惹他的 因為當初離婚協議是共同監護 但小孩基本上都是她在顧 她會怕前夫把小孩帶回去亂講話影響小孩 只能忍著想辦法不要違反他的意願 只好由我這邊單方面處理 ※ 編輯: spsp1031 (61.231.36.152 臺灣), 01/30/2023 18:28:44 ※ 編輯: spsp1031 (61.231.36.152 臺灣), 01/30/2023 18:33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