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ittlerody (虎兒)
看板LAW
標題[侵權] 販賣二手商品不小心使用到官網圖片
時間Fri Feb 10 14:15:07 2023
請問在網路販售自己的二手商品,其中使用到官網的商品圖片,被私訊告知侵權,若不和
解將提訴訟狀。
被告侵權的圖片商品 我是以二手賠售價170販售
共兩個商品(兩張圖片),目前尚未售出,收到他們的通知後也已經刪除。
請問和解金額應該要多少才合理呢?
當初完全沒想到有侵權這件事真的是我的失誤,也已經深刻反省 以後販賣二手商品會格
外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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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littlerody (114.137.144.171 臺灣), 02/10/2023 14:19:58
→ iscu: 你可以翻一下,這是跟你差不多的判例搜尋 02/10 14:41
→ loraibar: 刀子砍過來,你想躲也躲不掉.既然不是故意,就那不要和解 02/18 08:54
→ loraibar: 問清楚哪裡侵權之前,不要有任何和解行為 02/18 08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