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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好,9月底時家父發生車禍,車禍鑑定委員會判定家父全肇責,前幾天開最後一次調 解委員會時對方提出賠償明細表,金額250萬,家中經濟困難因此無法接受 明細表中金額較大的部分是 營業損失:兩間醫院醫師診斷休養照護2+3個月,自行開業早餐店,人資費用1200/天、營 業損失2000/天,備有進貨單據證明營業,求償48萬 身體傷害:因車禍造成身體半永久之損傷(胸椎第12及骨折/左邊腎臟嚴重瘀血)如當下未 能及時處理則需切除腎臟做移植手術,至今胸椎骨折處及腎臟仍有疼痛感仍需做持續觀察 追蹤治療。其他部位如左側小腿/大腿,背部,手部都有嚴重擦挫傷至今仍留下明顯疤痕 ,求償150萬 精神賠償:因車傷及胸椎功能不適,往後行動能力及姿勢無法與未傷前行動相比行走自如 及提取重物,並有後遺症疑慮故請精神賠償部分50萬 對方身體狀況聽家父開完調解會的轉述,是看不出有明顯異狀,但因為這些傷害在外觀上 都難以觀察,對方過程中也沒有提起過自己傷勢的問題,所以也不確定是不是真的有這麼 嚴重 想請問這種付不出賠償金因此調解不成立的情形是否對方提告,由法院審理較恰當?還是 該繼續與對方聯絡表明賠償意願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9.70.54.15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6388109.A.A75.html
maniaque: 結論:醫生診斷書是假,令尊不想賠02/14 23:30
maniaque: 聲淚俱下爬給你看哭給你聽,你家就會甘願賠嗎?? 02/14 23:31
不好意思,這部分我不清楚是否有醫生診斷書,因為對方在調解過程中沒有提出過,我家 已有做好賠償打算,但真的沒這麼多錢,所以才想聽聽更多意見,謝謝回覆 ※ 編輯: j710812 (219.70.54.150 臺灣), 02/14/2023 23:33:50
KKyosuke: 營業損失這點請他拿報稅資料跟發薪資料來證明損失 02/15 04:50
KKyosuke: 其他就是看單據跟診斷書處理 02/15 04:50
KKyosuke: 賠不起就殺價 不行就法院判 這沒啥好說的 02/15 04:51
KKyosuke: 也並不丟臉 02/15 04:51
maniaque: "胸椎骨折" 02/15 13:35
jasonyeh: 營業損失只能請求淨利的部分吧,對方就這部分應該舉證過 02/15 15:32
jasonyeh: 去營業每個月的平均獲利大概有多少 02/15 15:33
toyamaka: 不請律師嗎?有勞損鑑定嗎? 02/15 16:31
KKyosuke: 而且薪水本來就是死錢,沒有既要人負擔員工薪資又要人負 02/15 18:21
KKyosuke: 擔營業利益這檔事 02/15 18:21
jasonyeh: 人資費用是對方經營就要支出的成本,並非你造成的損害 02/15 21:18
samallan: 體傷部分太誇張,應該是把往後的勞動能力減損堆進去了 02/17 08:57
black82465: 推三樓 沒錢就法院判 02/17 16:31
samsun34567: 感覺獅子大開口啊 你跑法院不太可能賠的比較多 02/18 05:00
nmhjyu00492: 媽的,現在一堆出車禍就像中樂透一樣……給法院判吧 02/25 02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