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maniaque: 107(3)可能有問題.....被國稅局事後認定假買賣吧02/17 14:22
→ maniaque: 或許你認為雙重贈與合法,但國稅局可不這麼認為02/17 14:39
→ maniaque: 在國稅局眼中,看到的就是規避贈與稅02/17 14:39
→ maniaque: Anyway ,反正若有不服就是申訴甚至行政訴訟吧02/17 14:39
→ maniaque: 最終由法院判定.....02/17 14:40
→ maniaque: 也許你的主張是對的,可以說服法官02/17 14:40
→ maniaque: 就像你認為double 贈與合法,但國稅局看來就是規避一輪02/17 14:41
→ maniaque: 因為這220萬並非母親本身的財產02/17 14:41
→ maniaque: 從金流來看就是父親主導這220+220萬的贈與02/17 14:42
→ maniaque: 換言之,若今天令堂早於金流開始前就贈與220W 先02/17 14:42
→ maniaque: 那你就比較好主張是分別贈與 02/17 14:42
推 KHlawtel: 這個操作蠻常見,你就開始救濟吧02/17 16:52
推 taoist9999: 有處以行政罰嗎?應該沒有吧?02/19 06:40
沒有 只有多一筆1千多的行政救濟加計利息
推 taoist9999: 108年也很危險。02/19 06:42
108年因為父親又有贈與給別人5萬多元
所以當年度贈與稅額變成220+5=225萬,先前已繳交5萬*10%的贈與稅了
(也是國稅局審核的)
這樣還有機會再被追繳108年的從母親那一筆嗎?
→ taoist9999: 簡單地說,國稅局用實質課稅原則抓脫法避稅。02/19 06:43
目前是複查被駁回 還是通知要繳稅
但因為實務上好像很多人都這樣做 不曉得再提起訴願的話有機會翻盤嗎?
※ 編輯: TaylorS (118.169.20.225 臺灣), 02/19/2023 09:23:46
→ KHlawtel: 一直往上救濟,不然就吞了,你只有兩條路02/19 14:12
推 KKyosuke: 108看日期 可能要算成遺產稅02/22 01:44
推 KKyosuke: 基本上這種只轉手一次金額相同時間相近的被用實質課稅原02/22 01:49
推 KKyosuke: 則..你就算算最後搞行政訴訟花的律師費划不划算吧02/22 02:06
→ jasonmoon: 國稅局放屁,夫妻間合法贈與後轉贈小孩,額度內本來就02/24 00:26
→ jasonmoon: 免課遺產稅,拿法條跟國稅局講02/24 00:26
→ jasonmoon: 修正 是贈與稅 02/24 00:26
→ maniaque: 樓上..........你認為國稅局"不懂法條"嗎???02/24 01:59
→ maniaque: 假如複查還是駁回,就是去打行政訴訟而已02/24 01:59
推 ntnusleep: 請提訴願02/25 12:26
推 jerry1214: 不確定你的事實陳述是否完全正確,不過去107年那筆應02/27 02:03
→ jerry1214: 該是國稅局有問題02/27 02:03
謝謝大家 目前已經打算走行政救濟了 後續再來回報結果
※ 編輯: TaylorS (118.169.6.89 臺灣), 02/27/2023 09:06:06
推 dorabmon923: 二親等買賣最重要的就是金流~客人總以為的沒問題, 02/27 22:59
→ dorabmon923: 事實上到國稅局就是有問題...建議真的要找專業討論, 02/27 22:59
推 dorabmon923: 總價超過一千萬,國稅局會列管一年,看價金有沒有回 02/27 23:01
→ dorabmon923: 流到買方身上,一旦查到回流立馬要你補贈與稅... 02/27 23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