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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人到某家店想進行偷竊 但並不是東西直接放口袋就偷走,因為東西拿了就走容易被懷疑 因此把要偷的東西進行偽裝,並且走正常的結帳管道 讓負責管控的人 誤以為 不是自己店的東西,然後把竊賊給放走 像這樣,雖然是做偷竊的事情,但是並不是直接把東西帶走 而是會透過偽裝騙過管控的人,再把東西帶走 那這樣,是否罪名就會從竊盜變成詐欺?還是依舊是竊盜沒變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6.103.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7775844.A.471.html
m36580: 竊盜與詐欺的區分在於有無交付(處分)行為,前者無,後者有 03/03 01:10
m36580: 依題意,負責管控的人以為不是店內的東西,所有對於該物品 03/03 01:13
m36580: 並無交付(處分)之認知,故為竊盜 03/03 01:13
m36580: 更正:"所以"對於該物品 03/03 01:14
m36580: 若是把1萬元的物品偽裝成1千元的物品,收銀員以1千元結帳 03/03 01:16
m36580: 並交付該物品,雖有交付行為,但收銀員對於交付何物並無正 03/03 01:19
m36580: 確認知,所以仍屬竊盜 03/03 01:21
m36580: 補充:上例另有認為既有交付行為,有無正確認知並非要件 03/03 01:30
m36580: 故成立詐欺取財 03/03 01:31
ultratimes: 如果是讓警衛檢查,然後說:警衛,這是我自己的東西 03/04 15:14
ultratimes: 警衛左看右看看不出問題,就說 好了你可以走了 03/04 15:14
ultratimes: 但事後又發現是在裡面拿的,那這樣算詐欺嗎? 03/04 15:14
m36580: 竊盜 03/04 21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