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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某公開購屋平台上 一個房仲在網路上刊登物件 600 我看了物件之後, 參考了同一棟同坪數,一樣無車位 , 其他樓層的實價登錄為330萬 所以我在底下留言出價急售的話 380萬談斡旋 , 結果仲介直接在平台留言板上, 罵我是沒有良心貪小便宜的人 我跟仲介問說 : 我只是出了我心中的理想價格380 哪裡沒有良心 他又標記我一次 , 說他剛剛才拒絕跟我一樣沒有良心的人而已 他最討厭趁人之危趁火打劫的沒有良心投資客 XD , 我真是一臉問號, 照實價登陸加了50萬出價 , 還要被罵沒有良心 請問仲介公然在網路平台上, 連續標記我,說我是沒有良心的人, 這樣應該算是公然污辱吧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75.117.21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8100244.A.F7B.html
maniaque: 不會~~~~ 03/07 09:58
Lailungsheng: 不知道,你可以提告,再分享 03/08 12:04
biochemistry: 我看是很難啦 03/22 0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