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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狀況如下: 因與前女友發生感情糾紛,分手後因為對方覺得事情沒處理好, 導致前女友揚言要去他上班的地方鬧, 要使得他工作不得安寧甚至被迫離職。 若是真的發生此種狀況,除了積極蒐證之外, 在法律上有沒有什麼法條是可以告對方的呢? Ps: 不清楚他們的狀況是怎樣,只是單純問問法律上可以怎麼處理。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2.116.229.14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9233447.A.9F4.html
JustSad: 妳住海邊? 03/19 21:58
icewater: 只是單純幫朋友尋求建議,因為他頗為煩惱找我訴苦。 03/19 22:03
icewater: 當然他們的事情誰對誰錯我不想介入… 03/19 22:03
leptoneta: 如果公司願意放人進來亂 你也不能說什麼吧 03/19 23:19
km0220: 跟騷法了解一下 03/20 04:06
Lailungsheng: 這麼熱心的話,拿錢出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03/20 08:48
cottonoff: 申請家暴保護令啊!可以禁止接觸,她來鬧事,報警現行 03/20 14:31
cottonoff: 犯移送 03/20 14:31
icewater: 感謝以上幾樓的建議 03/20 15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