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※ 引述《ruwenfly (ya呼)》之銘言: : 消費者如果跟A公司下訂商品,訂購單是A公司開立的,但是消費者後來才發現是付款給B : 公司,發票也是B公司開立。 : 請問一下這樣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嗎?? 不一定 要看一般交易習慣上該商品是否因特定品牌導致成交價格不同 然後才看這個影響是否是重大瑕疵 舉例來說 跟華X訂購桌上型電腦一臺,殺到比原O屋還低 然後由店家依指定品項組裝,並約定取件時付款 結果取件時店家請你去隔壁廣X取,發票開出來也是廣X 但是電腦內各項零件與你指定的品項相符 總價也還是你殺價後的結果 那這時候,因為標的物功能性未受影響,給付的品項也正確 華X或廣X都不是什麼知名品牌 那這會比較難被認定有重大瑕疵 至於板友提到的公司行號情況 因為採購程序可能有規定發票廠商不能是沒送過估價單的廠商 所以在採購程序上有瑕疵,此時也不可以逕行解約 而是要催告A公司履行契約,並由A公司開立發票 A公司仍拒絕履行,才有解除契約的空間 以上,供您參考 -- 是又如何?否又如何? 這是是非非 原是萬事萬物緣起緣滅起的頭 卻又絲絲縷縷紛紛擾擾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? 即興創作-醉世夢言、一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2.146.248.9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79885371.A.184.html
maniaque: 簡單講,廣X發票要開給華X,作為進項,然後華X開發票給你 03/27 11:58
maniaque: 若直接開立給買受人(消費者),有逃漏稅的可能 03/27 11:58
KKyosuke: 那是東西有過一手的情況 華X可能只收介紹費沒有轉售 03/27 12:30
maniaque: 有對價關係,一樣要開立發票啊~~~~~ 03/27 12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