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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約去年十月底在網路上買賣+借款,金額約八萬五,匯到兩個帳號 當初去警察局報詐欺,十一月左右收到一個轉移轄區的信後就沒下文了 之後打電話去警察局問說還在偵查,其中一個帳號在其他地方所以已經轉到當地地檢署了 ,另一個還在局內偵辦。目前只因為跟帳號持有人有聯絡所以知道已經做完筆錄了 打電話到地檢署也說還在查,進度我就完全不知道了 看網路說通常打官司四到六個月大概都可以有個結果,請問是有什麼可能我沒注意到的地 方,讓這件事拖到現在都還不能解決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40.246.12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82961791.A.B94.html
sisyphuszhan: 一堆偵查兩三年的... 05/02 01:27
KKyosuke: 四到六個月是一對一的民事 05/02 01:37
KKyosuke: 你這個如果是詐騙集團可能一票人 沒那麼快 05/02 01:38
KKyosuke: 地檢署告訴你還在查就是還在查 05/02 01:38
IDA123: 也只能等了 05/02 02:09
JustSad: 你沒注意到臺灣地檢署偵辦案件的總量與速度… 05/02 08:09
loveloser: 去八卦靠北警察吃案取暖阿 05/02 08:11
maniaque: 樓上,以及移給地檢署,應該要去烤被檢察官了 05/02 08:43
loveloser: 八卦仇警仔要有關鍵字就高潮了 檢察官沒人敢靠北 05/02 09:10
wim1990: 記得上網靠北警察瀆職辦事不利 05/02 12:33
wim1990: 啊 原來是檢察官 不敢了 05/02 12:33
sindyevil: 四到六個月應該是一審開庭後的速度 前面還有程序要跑呢 05/02 15:50
sindyevil: 且還要看是在哪個地院咧! 05/02 15:50
samallan: 本看板為法學討論板,請各位板友推文時聚焦在法律方面 05/02 16:55
samallan: 炒作輿論等等均已失焦,不建議在本看板使用 05/02 16:55
Godofthebutt: 這裡是警察取暖版嗎 05/02 18:03
rickdom01: 詐欺通常都是一抓一大串被害人和金流要查,不會這麼快 05/03 08:06
rickdom01: ,有時候也可能不會找被害人去開庭,畢竟不大可能講得 05/03 08:06
rickdom01: 出警詢以外的資訊了,等起訴後記得提附帶民事訴訟就好 05/03 08:06
rickdom01: 了 05/03 08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