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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 想請教有關車禍的問題 我幾個月前走在斑馬線上被同向的左轉車撞到 (行人地獄) 對方沒有受傷。 我是右腳腓骨&踝骨骨折 + 韌帶撕裂傷 (需專人照顧兩個月,宜休養三個月) 警察的初判表說: 我尚未發現肇事責任。 對方則是沒有禮讓行人。 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。(泰安產險) 因醫生建議我再復健兩個月。所以雖然醫療還沒結束,但要來談和解了 準備提出損失清單(醫療/交通/財損...) 覺得比較麻煩的是, 宜休養三個月的工作損失這部分 因我個人幾年前就開始全職投資+照顧爸媽+家管 (太太有在上班) 所以完全沒有薪資收入 (7年前離開科技業的時候,年薪>150萬) 這幾年都還是有在報稅,因為股息/海外債息收入 去年還繳特別多稅,因為海外資本利得. 但這樣非薪資的收入, 在車禍求償的工作損失部分該如何認列呢? 只能用[家管]為基礎, 請求最低工資26400的每月工作損失嗎? **** 另外再請教, 因為我斷掉的是右小腿, 所以前四個月醫生口頭建議不要開車/騎摩托車 這樣的話, 是否可以請求這四個月的交通費呢? 若有在上班, 應該是可以申請上下班的交通費 但我算是在家上班, 若要外食/親友聚餐(過年)/去看非車禍相關的醫生... 這樣的交通費是可以請求理賠的嗎? (也確實都是拜託親友接送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75.182.26.6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83760514.A.8BA.html
jasonyeh: 家管的話通常就是以最低薪資作計算 05/11 10:07
感謝回復, 我有看到法院的判決先例是如此沒錯
KKyosuke: 你骨折關投資什麼事,現在又不是一定要去號子才能炒股票 05/11 12:13
KKyosuke: 的年代 05/11 12:13
感謝回復, 我個人的投資風格不是做短線 所以需要許多時間做閱讀和研究. 而且不論長線或短線, 都需要時間 車禍已經過了四個多月, 我還是需要每個禮拜去物理治療+復健三次 每次往來所需的時間, 累積下來也是很可觀
KKyosuke: 沒有交通費必要支出就沒有交通費能請求,看醫生可以請計 05/11 12:14
KKyosuke: 程車費 05/11 12:14
KKyosuke: 聚餐什麼的就別提了 05/11 12:14
KKyosuke: 跟車禍無關的醫生也不行 05/11 12:16
看到有些案例, 因傷勢而不能騎/開車,可以請求往來上班的交通費 我這段期間, 因為牙痛,需要去看醫生, 但不能騎/開車... 這樣也不行請求交通費歐... 或許這些算是雜費, 就包在慰撫金裡面吧?
JustSad: 上網下載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範本,爬文。 05/11 12:37
感謝分享, 這段期間真的看了很多youtube / 爬文, 也看了許多法院民事判決 有看到判決家管給最低工資的先例 但實在是還沒有看到全職投資人的部分
JustSad: 特殊情況有三種可能:1、最低基本工資2、半年內平均薪資 05/11 12:37
JustSad: 3、列舉佐證每個月可收益所得(認定與舉證較麻煩) 05/11 12:38
這部分實在是很難舉證, 用每年可領到的股息/債息當作是年收入可以嗎?
JustSad: 看護的部分記得舉證醫師證明+收據,親眼照顧就附其他證據 05/11 12:41
JustSad: #親友照顧,自動跳錯字 05/11 12:41
JustSad: 沒請看護的話,最多只能用24小時一天的基本看護費列舉。 05/11 12:42
JustSad: 例如現在12小時行情價×2×天數,沒有加%,外請有的有加% 05/11 12:44
KKyosuke: 宜休養不代表需看護。 05/11 12:44
KKyosuke: 要請看護費用還得有需要看護的醫師證明 05/11 12:45
醫生已經開了需專人看護2個月的證明 再請教一下各位, 我預計明年還要開刀取出鋼釘/鈕扣,到時還要住院/看護/休假 這部分的開銷還沒有任何單據, 請問談和解的時候該如何談呢? 我知道六個月內要提出刑事... 但醫療還沒結束.. 保險公司應該不會接受用推估的方式吧? ※ 編輯: tonycruise (219.71.188.51 臺灣), 05/11/2023 15:08:07
cottonoff: 你這麼多問題,就直接告了啊?到底在糾結什麼? 05/11 15:11
jasonyeh: 不是阿,股息和債息會因為你今天出車禍就領不到了嗎? 05/11 15:21
jasonyeh: 所謂的交通費用,是你本來不需要支出卻因這場車禍額外支 05/11 15:25
jasonyeh: 出的交通費,比方說這場車禍的傷勢你後續需要定期回診, 05/11 15:25
jasonyeh: 你說的什麼外食、聚餐、看和車禍無關的診這些都不是車禍 05/11 15:26
jasonyeh: 引起的,當然不能請求啊 05/11 15:27
susaku: 只能推某個案子的法官表示的"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" 05/11 15:37
KKyosuke: 未來的手術醫療開銷可以推估 05/11 15:38
JustSad: 簡單說,你爬文可能沒看仔細or認知太過抽象~ 05/11 19:35
JustSad: 這兩年內的車禍文、退伍,你可以慢慢爬一遍仔細看完… 05/11 19:36
JustSad: #推文,不是退伍,剛換手機常跳錯字 05/11 19:37
JustSad: 印象中,我跟好幾個網友都有回覆說明過很多次了,先爬完 05/11 19:38
JustSad: 醫師證明『需要專人看護』就是請款看護費的佐證,沒請才 05/11 19:44
JustSad: 需要比較麻煩的舉證,請款費用也才會看法官看人品不一定 05/11 19:45
JustSad: (我當時沒請,法官同意我的陳述與求償費用) 05/11 19:45
JustSad: 其次是你現在的醫師證明有可能低估你現實的需求與可能。 05/11 19:46
JustSad: 你跟醫師能預見未來?怎麼篤定你三個月好,兩個月能自理 05/11 19:47
JustSad: (我當時開了三次醫師證明,前兩次作廢也沒跟對方請款… 05/11 19:48
JustSad: 前兩次都微調在家休養時間,第三次才追加需請看護… 05/11 19:49
JustSad: 連有專業醫療團隊有錢照顧的專業球員骨折韌帶撕裂傷~ 05/11 19:51
JustSad: 都可能反反覆覆,或延長延後能上場的時間了,你更專業? 05/11 19:52
JustSad: 先推估醫療費用,大部分爽到的都是對方,你後面大概後悔 05/11 19:53
JustSad: 叫你先爬文,因為你認知或訴求很抽象,跟實務頻率對不上 05/11 19:55
JustSad: 現在有健保,除非你開刀都自費(實報實銷也沒賺到… 05/11 19:56
JustSad: 求償和解對你重點應在車損、薪資、看護、雜項、精神賠償 05/11 19:57
JustSad: 不是醫藥、掛號、車資、伙食這類,總共加起來有沒有破萬 05/11 19:58
JustSad: 除非你是專業投資操盤手,否則投資收益你很難論述成薪資 05/11 20:00
JustSad: 如果你從事投資,在家休養期間爬文釐清上述脈絡不難吧! 05/11 20:01
zivking: 基本薪 05/12 00:44
samhsueh1027: 發生意外總是不幸,互相體諒一下吧,如果肇事方有 05/12 13:27
samhsueh1027: 誠意處理,沒必要事事計較 05/12 13:27
NEWG5: 交通費可請求 請確實搭計程車拿收據 而不是親友接送 05/13 01:43
JustSad: 交通費的部分,可以里程數×油資,臺灣計程車發票很玄~ 05/13 13:04
JustSad: 很多司機可以拿收據讓你自己寫+有些距離走的路線車資不同 05/13 13:05
JustSad: 簡單說,可以有限度的造假自己編,但投資報酬並不高。 05/13 13:06
JustSad: 三個月通通搭計程車編+收集+自填車資,總共有沒有破萬? 05/13 13:07
JustSad: 若非真搭乘,編了三個月乘車記錄與收據,可能被抓偽造… 05/13 13:08
JustSad: 我自己是覺得投資報酬率不高、也拉不高求償總金額多少… 05/13 13:09
JustSad: 只計算就醫(拿掛號收據次數不必另外計算)來回距離×油資 05/13 13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