噓 KKyosuke: 那是你爸 不是白痴05/14 02:24
→ KKyosuke: 又要"安心" 又不准用 沒有這麼好的事情05/14 02:25
多謝你的指教
就是不懂才上來問的
推 taoist9999: 備妥資料,找專業人士,付費諮詢。05/14 07:15
謝謝建議
→ maniaque: 家母的兒子?? 不就是樓主本人??05/14 08:10
我是女的
→ maniaque: 照法律上,配偶本來就跟第一順位繼承權相同比例05/14 08:12
我知道,我說的是另一間
※ 編輯: myrahugh (49.216.16.183 臺灣), 05/14/2023 08:58:53
→ eno4022: 安心是什麼鬼,好好笑 05/14 09:26
推 dorabmon923: 說要給兒子繼承,是指所有權登記在兒子名下吧?但是 05/14 16:10
→ dorabmon923: 又要設定給爸爸,是指要設定抵押權還是其他權利呢? 05/14 16:10
→ maniaque: 說真的,既然父親名下已經有一間房子,要安啥心呢??? 05/14 17:31
→ maniaque: 反正至少子女2位,加上父親,最多就是 1/3 繼承權而已 05/14 17:32
→ maniaque: 怕被貸款? 還不簡單,趁現在把房子拿去做抵押借款啊 05/14 17:32
→ maniaque: 子女把錢藏起來,房子已經背貸款做設定,就不好賣也不好貸 05/14 17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