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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請問,我覺得被不名人士亂檢舉所以提告毀謗,但警察機關行文給我們政風室,結果政風室不知道用什麼理由不給檢舉人的個資和投訴內容,以致無法完全行使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 所以想請問,是否有別的方法可以找出來是誰以及投訴的內容? 自己想到的是: 1.提行政訴訟的給付之訴? 2.改去地檢提告(檢察官比較懂法律應該比較不會被打槍)? 謝謝 https://i.imgur.com/GOSSwXR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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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ngzhen: 就不構成誹謗啊 是你搞不清楚法律 會被檢察官打槍的是你 05/17 08:53
songzhen: 一般的檢舉模式就算內容是假的 也不成立你說的誹謗 05/17 08:54
我知道刑事告不成,重點是想知道是誰,刑事不成立還有民事部分
leptoneta: 本來就不能給檢舉人的資料吧XD 除非你是有力人士 05/17 09:41
tomsawyer: 給你檢舉人資料還得了 沒靠山的公務員才不會給死老百 05/17 12:26
tomsawyer: 姓 請問你是財團嗎? 05/17 12:26
這樣我要怎麼行使憲法保障的訴訟權?
leptoneta: 如果政風調查後還你清白 你是有受什麼損害啦 05/17 16:39
leptoneta: 如果政風冤枉你 那你要去找政風 05/17 16:41
leptoneta: 再者 基於公共利益 你的訴訟權必須退讓 05/17 16:41
maniaque: 對於檢舉人的反訟權利,不是你公務員可以去主張的 05/17 17:05
maniaque: 不然你看要不要變更控告法條,改告對方誣告罪,玩大一點 05/17 17:06
我當初是毀謗和誣告一起提告沒錯
maniaque: 畢竟機關把你換個職務,就沒人想鳥你了... 05/17 17:07
maniaque: 當然,以公務員身分把機關扯下水,你自己要保重 05/17 17:07
maniaque: 不然,建議你先把辭職簽先打好不要蓋章壓日期吧 05/17 17:09
maniaque: 你的思維不適合擔任公職 05/17 17:09
songzhen: 能讓你知道的話 所謂的檢舉保密原則就變笑話了 05/17 22:28
songzhen: 訴訟權是你可以提起訴訟捍衛(你自認為的)權利 沒說結果 05/17 22:28
songzhen: 要符合你的期待 05/17 22:29
可是真的有找到檢舉人的例子?? https://reurl.cc/4Q2zzL 甚至還有疑似連投訴的內容都讓當事人知道的?? https://reurl.cc/gZL50p
KHlawtel: 公務人員還在那邊亂告想知道國防以外秘密,檢舉人資料就 05/18 10:13
KHlawtel: 是國防以外秘密。是要給檢舉人知道,讓他直接搞爆你嗎 05/18 10:13
KHlawtel: 還有你哪有啥訴訟權,也不受憲法保障,憲法基本權不是你 05/18 10:15
KHlawtel: 主觀認為就有。換句話說:只要有人開始講憲法,表示自已 05/18 10:15
KHlawtel: 請求無理由 05/18 10:15
jasonyeh: 真要扯訴訟權也可以,訴訟權是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 05/18 10:21
jasonyeh: 時,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,並受法院公平審判之權利,你 05/18 10:21
jasonyeh: 現在就可以提起告訴,只是你不知道告訴對象而已 05/18 10:22
※ 編輯: tr291161 (61.227.216.222 臺灣), 05/18/2023 15:34:34
leptoneta: 無權無勢的 卡早睡卡有眠 05/19 10:32
Kbart: 就算誣告頂多是成立社維法67-3,不會是刑法169 05/23 03:56
ytkuang: 給你換機關被告洩漏個資 想提告就去警局吧 05/29 10:58
jangjyyu: 如果提到憲法就提出釋憲...... 06/12 09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