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oveloser: 既然是公共議題就有受監督義務 為何要用私人帳戶募款? 05/23 22:28
→ loveloser: 屬合理的質疑範圍 看不出哪裡有毀謗的點 05/23 22:29
→ loveloser: 公共活動募款人家要求帳目公開透明很合理吧 05/23 22:31
→ lookbook: 帳目是會公開 活動當日就會公開貼上存摺 在自己的頁面 05/23 22:45
→ lookbook: 跟活動現場 算是自己去拉贊助 也沒有多想就貼自己戶頭 05/23 22:45
→ lookbook: 方便作業 05/23 22:45
噓 tomsawyer: 假帳號追不到 05/23 22:54
→ tomsawyer: 抱歉按到噓 05/23 22:55
→ tomsawyer: 你去看八卦那篇 告粉專是怎樣被不起訴的你就知道為啥 05/23 22:55
→ tomsawyer: 有附不起訴處分書 05/23 22:55
→ HotDog699: 借串問警方跟臉書發函調IP到他們回覆大概需要多少時間 05/23 23:23
→ HotDog699: 啊? 另外他們一定會回覆給或不給嗎? 05/23 23:23
推 iscu: 三年 05/23 23:28
→ songzhen: 臉書有說過6類重大犯罪會協助(不包含誹謗) 要不要協助 05/24 04:47
→ songzhen: 看心情 不想協助直接把公文拿去擦屁股都沒問題 05/24 04:47
→ songzhen: *六類以外要不要協助就看心情 05/24 04:48
→ songzhen: 然後你這誹謗 就算給你找到人也告不成 內容是非常合理 05/24 04:48
→ songzhen: 的質疑 05/24 04:48
→ songzhen: 他從頭到尾根本沒誹謗 匯入私人帳號是事實 後面的疑問 05/24 04:50
→ songzhen: 很符合常理 沒直接說是詐騙已經算很客氣了 05/24 04:50
→ lookbook: 明白 下次處理類似相關募款問題會更小心謹慎 05/24 08:06
推 Lailungsheng: 提告是你的權利,就去告啊,法律板不負責這個吧:P 05/24 10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