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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友代PO 甲公司有A負責人(80%大股)及B不執行業務(20%) 由於A長年不提供甲公司財報給B看,突然有一天開會提議強制解散 礙於小股沒有足夠否決權,只能A用大股優勢同意公司解散 並有寫下契約,即日起公司停止營運,職員資遣,公司解散 但從甲公司財務來看(秘密管道),從號稱公司解散起 接下來的一年內,公司資金還有大量進出近千萬 有經銷商貨款、有供應商付款、有第三方公司月結請款、 有職員年終獎金、有款項流入負責人等 整個公司經過一年後才真正會計準備清算 請問這樣A對B是在詐欺的行為嗎?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8.172.42.12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86083272.A.5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