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eptoneta: 沒做就據實以告 檢察官自然會不起訴 07/13 23:28
→ generals129: 坦白講,個人認為這是個很糟糕的法律 07/14 01:07
→ generals129: 跟蹤的定義是什麼? 「反覆」「持續」又怎麼定義? 07/14 01:08
→ generals129: 我家就剛好也那個方向,「每天」「持續」「同時段」 07/14 01:08
→ generals129: 剛好都得回家,不能嗎 07/14 01:08
→ generals129: 隨時可能都埃告! 07/14 01:15
推 leptoneta: 跟騷法施行細則第6條 跟蹤騷擾之認定,應就個案審酌事 07/14 01:22
→ leptoneta: 件發生之背景、環境、當事人之關係、行為人與被害人之 07/14 01:22
→ leptoneta: 認知及行為人言行連續性等具體事實為之。 07/14 01:22
→ KHlawtel: 你只要活著,本來就隨時可能被告,跟啥法律無關 07/14 13:26
→ KHlawtel: 你看一下這篇的上一篇,回一句話就可能被告了...... 07/14 13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