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ackjenny (痛苦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侵占罪 的時序定義
時間Wed Jul 19 15:37:09 2023
請問如果B侵占A的款項(A委託B處理事情),被A發現與告知,但B就是不歸還
但在A收集證據並正式提告,但B在正式提告前幾天歸還
已經來不及了,請問這樣侵占還成立嗎?
謝謝
備註:這樣也算背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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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8.172.29.135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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→ stevenchiang: 成立 07/19 16:08
→ jackjenny: 謝謝告知 07/19 17:26
推 wim1990: 歸還不影響已經犯罪的事實啊 07/20 01:07
※ 編輯: jackjenny (218.172.29.135 臺灣), 07/22/2023 01:54:30
→ jackjenny: 請問A委託B處理事情 這樣會多一條背信罪嗎 07/22 01:55
→ KHlawtel: 不會,侵佔就是一種特殊背信 07/22 10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