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iscu: 是有不少人告過按讚的,但都是認定為 已讀,尚未有被定罪的 08/06 04:08
→ iscu: 報警的話這種小罪fb不會給資料,基本上是找不到人的 08/06 04:14
→ HotDog699: 如果警方用他fb公布的個資去找到人 但無法跟fb調ip跟 08/06 04:21
→ HotDog699: 註冊資料佐證他是使用人 他也不承認的話 是不是就沒輒 08/06 04:21
→ HotDog699: 啊? 08/06 04:21
→ iscu: 多花點錢就可以了~~像馬斯克這樣,愛怎麼搞就怎麼搞 08/06 04:33
→ rock0807: 按讚不代表什麼 我自己划FB這種容易誤觸也是常常不小心 08/06 09:35
→ rock0807: 按到別人的讚 08/06 09:35
→ sisyphuszhan: 浪費時間啦 08/06 11:07
噓 Lailungsheng: 我按噓了,不行? 08/06 11:17
推 sharon1225: 建議您先諮詢律師,好像一小時5000元 08/06 12:37
→ sharon1225: 向律師確認您的哪部分權益受損,可以求償什麼 08/06 12:37
→ sharon1225: 並確認想提告民事還是刑事案件,兩者收費不同 08/06 12:38
→ sharon1225: 要視案件複雜度,通常一審是5-8萬,刑事律師費會更高 08/06 12:39
噓 wim1990: 電信警察是哪一國的警察? 08/06 13:48
推 ultratimes: 誰跟你說按讚不表示什麼?原文都說有修法了 08/06 14:39
噓 lu0713: 花錢,律師會幫您解決一切問題 08/07 08:59
噓 maniaque: 應該沒啥人覺得你只是輕描淡寫三間房子而已 08/07 09:21
→ maniaque: 而且夏克立還說不是三間,是四間 08/07 09:22
→ maniaque: 那.......貸款誰付?? 那些房子已經是債務了 08/07 09:22
→ maniaque: 走法拍,能拍多少錢呢??? 08/07 09:23
推 ChingChong: 我告過,不起訴偵結 08/07 11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