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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nagilong (~~)》之銘言 : 各位版大好: : 分享朋友向我提的疑問,朋友本身是南部高中老師, : 因為某A女同學上了不錯的學校,,但是A高中未順利畢業,會回校辦理成績單以及補考, : 友想說善意提醒,加了女學生的line閒聊,想說鼓勵A同學上了很不錯 : 大學要好好把握, : 而重點來了,因為朋友閒聊時可是只是無意在FB訊息上問了一句A女同學 : 1.「是跟男朋友一起準備考試嗎?,有無男朋友?」,想說跟A女同學打好關係,A女回答說 : 有男朋友,朋友覺得A女沒自信就再回一句 : 2.「我覺得妳蠻可愛的」 : 後來就沒有持續相關對話,也無任何其他訊息上的聯絡,沒想到兩個月後我朋友就因為傳 : 這幾則訊息被申訴性騷擾,要開學校內部的性平會議,但我朋友本身沒有性騷擾的意思 : 請問各位版大,這樣的情況會構成性騷擾會是成立校園性平案件? : 我朋友平常都是這樣跟他人聊天,因為他自己在準備考試的關係考慮要不要分手準備才多 : 那句,請問我朋友該如何在性平會議上保護自己為自己辯駁?如果回復說不好意思造成A : 誤會,以後不會再傳訊息提醒,這樣回應ok嗎(我是怕他道歉了就等於是承認性騷擾…) : 以上,麻煩各位先進建議如何回復了,以及是否構成校園性騷擾或性平案件,謝謝! 有沒有構成,就像平常板友常問的妨礙名譽跟誹謗, 提告是權利,被告就是配合, 如何回復...照實說啊,然後結果如果成立,那就是成立囉 如果不成立,那就是不成立囉, 1.「是跟男朋友一起準備考試嗎?,有無男朋友?」,想說跟A女同學打好關係,A女回答說沒 有男朋友,朋友覺得A女沒自信就再回一句 2.「我覺得妳蠻可愛的」 然後我的看法是一個老師問這些是超過的,但不是性騷擾... 但是女學生覺得是,所以就等學校認證囉。 一般人也沒有判例可以查啊,希望你朋友事後願意分享判例,感謝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2.98.22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1319869.A.6A5.html
iscu: 問有無男友這句 在很多避免送上性平會的宣傳都有看到 08/06 19:07
iscu: 真的不曉得這老師是隱居在哪個荒郊野嶺教學~ 08/06 19:07
iambackhaha: 校園的性平嚴格很多 08/06 20:55
maniaque: 都修法三讀未成年禁止師生戀了 08/07 09:36
ultratimes: 其實就算成年,禁止師生戀也是可以的吧 08/07 19:33
ultratimes: 只要修法通過,有何不可? 08/07 19:33
ultratimes: 而且師生的定義應該更擴大解釋,不必拘泥在同學笑 08/07 19:33
ultratimes: 甚至"師"可以擴大成補習班老師之類的 08/07 19:34
ultratimes: 例如 禁止兒童美語補習班的女教師和大學學生師生戀 08/07 19:35
ultratimes: 我覺得依照社會倫理,就算禁下去也是剛好而已 08/07 19:35
ultratimes: 畢竟對這種事很敏感,擴大定義是好事 08/07 19:35
iambackhaha: 又在反串 == 08/07 20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