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HSUS: 想法就是:不要以為講話不用負責 08/10 19:35
推 Lailungsheng: 這種專業的我不會轉貼,更不會評論...(攤手 08/10 20:36
→ Lailungsheng: 舉個轉貼過的新聞: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!副 08/10 20:38
→ Lailungsheng: 總統拋「器捐默許」制度...我還註解:王八蛋官員 08/10 20:38
→ Lailungsheng: 事實:新聞看到確認的 動機:覺得是垃圾議題 08/10 20:39
→ Lailungsheng: 至於你的問題,應該問你的親友 08/10 20:40
→ eltonsmile: 事情已經發生了 只能幫忙善後親友的事情哀 08/10 21:35
→ eltonsmile: 還望請大家給點線索跟方向了 08/10 21:36
推 iscu: 善後? 準備好和解金即可 08/10 21:53
→ saltlake: 如樓上所述,和解怎麼量化被告的誠意? 無非新台幣 08/10 22:24
→ saltlake: 尤其大法官已經親切釋明強制道歉違憲 08/10 22:24
推 GameTheory9: 獨裁者的進化 08/11 03:10
→ GameTheory9: 各種案件都藏著人生百態!有時候以為是被騙的無辜小 08/11 03:21
→ GameTheory9: 嘍嘍,其實才是背後最大的陰險主謀。有時候以為是最 08/11 03:21
→ GameTheory9: 黑心的貪心傢伙,其實只是被推出來當打手或黑鍋。做 08/11 03:21
→ GameTheory9: 壞事的人喜歡叫人閉嘴不准講話;當你開始說微不足道 08/11 03:21
→ GameTheory9: 的事情,卻有人立刻警告你別再說的時候,答案及兇手 08/11 03:21
→ GameTheory9: 就出現了。 08/11 03:21
→ GameTheory9: 啊,走錯版回錯文章了! 08/11 03:22
→ GameTheory9: 推理總在晚餐過後,放在地上的鞋子主人,才是真正在 08/11 03:24
→ GameTheory9: 房間裡居住的人,只有客人才會從櫃子拿出鞋子,對吧 08/11 03:24
→ GameTheory9: ! 08/11 03:24
推 GameTheory9: 這裡開始認真回你,刑法310條、311條翻一下。誹謗罪 08/11 08:59
→ GameTheory9: 是告訴乃論之罪,警察詢問完,筆錄該問的SOP都準備齊 08/11 08:59
→ GameTheory9: 全,才會送到檢察官訊問,有可能不起訴或起訴,起訴 08/11 08:59
→ GameTheory9: 後才進入法院審判,這是三階段問題,每一個關卡都可 08/11 08:59
→ GameTheory9: 能退回。在偵查階段連起訴都還沒起訴,錢不要隨便付 08/11 08:59
→ GameTheory9: ,付錢是心底知道自己有罪的人在拼不起訴、緩刑及減 08/11 09:00
→ GameTheory9: 刑。如果你符合刑法310、311條,你要做的不是付錢, 08/11 09:00
→ GameTheory9: 往這方面去查實務上的無罪判決,你就知道答案了。 08/11 09:00
→ GameTheory9: 很多人連民事刑事都分不清楚! 08/11 09:01
→ maniaque: 付錢不代表認罪,有時候是權衡爭訟的利害關係輕重 08/11 13:49
推 GameTheory9: 上文是說付錢的人主觀意思,沒說過付錢就一定代表認 08/11 15:18
→ GameTheory9: 罪,反面來說也不是機率0,不過判決先例確實有先和解 08/11 15:18
→ GameTheory9: 所以被法官認定有罪,這也是事實。算了,應該聽不懂 08/11 15:18
→ GameTheory9: ! 08/11 15:18
→ AntiPiece: 一審不用和解,要和解等二審再說即可。台灣法律制度是 08/13 10:03
→ AntiPiece: 幫被告的,不用太擔心,如果一審真的判有罪但有減刑空 08/13 10:03
→ AntiPiece: 間,上訴二審就認罪,外加願意和解,求法官減刑;只要 08/13 10:03
→ AntiPiece: 和解有成,減刑一定可以到手 08/13 10:03
→ AntiPiece: 一審就照你們說的去硬拗就好,搞不好法官還真的會信 08/13 10:04
→ AntiPiece: 不信也沒差,二審再裝可憐就好 08/13 10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