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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今天託學校的警衛把一件物品(1000元以下)轉交給我的 小孩(在學校上學)。警衛說他請一個學生(警衛 也不記得是誰)幫忙轉交,但最後遺失了。想請問這樣 可以民事求償嗎?請問法條是哪一條? 感謝版大的回答。 PS . 金額我不是很在意,只是很不滿警衛隨便的態度。 ----- Sent from Meow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41.246.10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3619037.A.7A1.html
Lailungsheng: 金額不在意就找律師吧,不然是先請學校處理 09/02 10:19
KKyosuke: 警衛的工作也不包括轉交東西給學生啊 09/02 14:59
KKyosuke: 隨便的態度? 09/02 15:00
iscu: 去找教育部長投訴吧 09/02 15:05
Lailungsheng: 我送過學校,大部分都是把東西給警衛然後蓋章,或 09/02 17:27
Lailungsheng: 是放警衛室的空間(桌子,籃子,箱子),而且警衛 09/02 17:27
Lailungsheng: 室通常有監視,所以我是建議先跟學校投訴 09/02 17:27
OAzenO: 民事糾紛 09/02 19:06
ocean11: 你沒付錢吧? 09/02 19:40
Lailungsheng: 不用付錢啊,警衛是代表學校收件,真的要告就告學 09/02 20:29
Lailungsheng: 校 09/02 20:29
samhsueh1027: 警衛室應該有監視器,調閱應該可以看到是交給那個 09/04 00:54
samhsueh1027: 學生吧 09/04 00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