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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起很多年,分手前我們還是同居的狀態 結果就發現他帶女生回家睡 當場被我抓到之後我花一個禮拜的時間就立刻搬走,跟他一起付的押金也都全部送給他了 (只想趕快擺脫這個人) 後來我在臉書上面抱怨他劈腿的事情 他覺得丟臉就告我防礙名譽 想當然告不成功之後不起訴結案 變成法院認證的劈腿男 這已經是兩年前的事情了… 後續我跟他就完全沒有瓜葛 我也跟新的男朋友交往也過得很開心 沒想到兩年後陰魂不散 可能是因為缺錢所以又跑來告我民事精神賠償要求10萬元 我知道他很窮,月收才三萬多 還曾經為了換一台汽車的音響就說自己戶頭沒錢了 跟他同居的時候房租也是我付比較多 但是我沒有想到一個人缺錢缺到不行時 為了那一點錢繼續騷擾自己的前女友 我想問問看大家 這兩個案件他都告不成功之後 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? 感覺他好像認為我好欺負沒事就想出來刷存在感一下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2.66.6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3798378.A.8C5.html
stevenchiang: 看來不行 09/04 11:34
stevenchiang: 首先民事沒有誣告,然後台灣誣告構成要件非常嚴苛 09/04 11:36
claretcider: 我並沒有要告成功他 09/04 11:36
claretcider: 而是想讓他知道不能一直亂告人 09/04 11:36
claretcider: 那他這樣子一直找理由亂告我沒有方法可以解決嗎 09/04 11:37
mijh: 跟騷法八種類型 試試看 09/04 12:04
claretcider: 好 09/04 12:13
WindT: 亂告回去不是不行,但要看對方個性,訴訟會遇到,也許會有 09/04 12:22
WindT: 奇怪行為 09/04 12:22
leptoneta: 有錢的話可以定期請律師告他 你可以不用出庭 09/04 12:26
ewings: 民事訴訟法249條,只要能證明是惡意濫訴,就直接駁回,且 09/04 20:32
ewings: 最高罰款12萬。不過要證明對方就是故意要用訴訟搞人,要有 09/04 20:32
ewings: 足夠的證據。 09/04 20:32
WindT: 249實務上超難構成 09/04 21:41
anomie111: 實務上249要成立,大概要對方也惹到法官超不爽 09/06 16:39
johnny9667: https://reurl.cc/V463vZ 09/08 01:11
love110257: 跟騷法?你會不會想太多,六樓不要亂教 09/09 21:12
love110257: 你收到不起訴當然可以告他誣告,只是大概率不會成 09/09 21:12
love110257: 但是他也會被叫去派出所做筆錄 09/09 21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