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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先進好,想請教關於拋棄繼承的問題 房屋所有權人因病為植物人,還在世 但子女想先以黑紙白字擬好共同聲明 (以防萬一所有權人過世後有子女反悔) 就是所有權人之後過世會主動拋棄繼承權 然後指定由其中一位子女繼承的話 是直接寫拋棄繼承聲明書 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嗎? 網路是否有相關範例可以參考?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3.192.153.7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4402472.A.C48.html
KKyosuke: 預先拋棄繼承沒有效力 09/11 11:44
stevenchiang: 同上 09/11 12:01
stevenchiang: 但可以先寫一個聲明書或協議書讓大家簽 09/11 12:01
stevenchiang: 之後上法院會是一個有利的證據 09/11 12:01
KKyosuke: 又沒有執行力,對方反悔你也拿他沒辦法 09/11 12:41
sevenway777: 所以之後若是反悔,是沒有用的嗎? 09/11 13:34
CZXtar: 被繼承人死亡後的拋棄繼承才有效力(民1147、1175) 09/11 13:38
sevenway777: 謝謝指點 09/11 15:40
maniaque: 而且是要跑完法院流程,准拋棄函才算數.... 09/11 15:53
maniaque: 嘴巴講的山盟海誓濃情蜜意,都是假的~~~~幹了才是真的 09/11 15:53
maniaque: 不過通常反悔是長輩在施壓,長輩走了就像彈簧~彈出來反悔 09/11 15:54
ultratimes: 要准才算數,所以拋棄繼承還有可能被法院駁回的喔 09/11 19:53
ultratimes: 所以有可能債主打官司,跟法院聲請不給拋棄繼承嗎 09/11 19:54
maniaque: 沒有不給拋棄的,除非形式不合(缺件未補件,資料不全等等) 09/12 11:13
leptoneta: www.judicial.gov.tw/tw/cp-1369-4231-fa4ca-1.html 09/12 12:17
leptoneta: 法院有拋棄繼承聲請書範本 09/12 12:18
leptoneta: 請他們先填好並附上相關文件 只留死亡時間不寫 09/12 12:18
leptoneta: 等被繼承人一過世 你立刻送件 09/12 12:19
mantour: 如果對方可以舉證是長輩生前寫的聲明書,但是長輩一過世 09/17 01:47
mantour: 他就反悔不想拋棄了,並主張你是違背他的意思送件,會不 09/17 01:47
mantour: 會有問題 09/17 01:47
javabird: 若遺產多可能會扣遺產稅就不要拋棄,會少掉扣除額,到時 09/18 15:20
javabird: 用遺產分割協議方式處理. 09/18 15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