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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trtr112 (pk)》之銘言: : 想請教各位大大, : 我住的社區(新北板橋)公寓一共有六樓(6戶, 無管委會, 無零用金). : 最近, 一樓出租給別人做生意用, 一樓的店家沒多久後 就將店面重新裝修. : 可 是在裝修的時候, 他們發現這棟樓的化糞池已經快滿了(店家自己的說法), 於是就 : 自行找抽水肥公司來進行抽化糞池. (事先完全沒有和整棟樓層的住戶商量過), : 現在, 已經完成所有抽水肥的工作. 於是, 店家就要求每一戶都要平均分攤. : 光是抽化糞池一個項目就要32,400 元. (店家說他們總共抽了3車), 還包括換管, : 配管等工資, 所有的費用總共是 94,920 元, 平均每戶要分攤一萬多元. 想請問的 : 是: : 1. 店家事先沒有告知住戶, 就自行找抽水肥公司來施工, 沒有和住戶商量找哪幾 : 家公司來報價比較, 事先也沒有貼出任何公告告知相關訊息, 這樣是合理的嗎? : 2. 此費用是否具強制力, 是否一定要繳交? : 3. 住戶可以提出什麼疑問來反駁嗎? : 謝謝 謝謝大家的回應. 有關這個問題, 我突然想到, 板橋大部分的地區都已改為 汙水地下化處理了, 應該很少會再有 "抽化糞池" 這件事要處理了, 對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52.169.5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5049536.A.AC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