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asonyeh: 不用等到偵查庭,現在一張撤回告訴狀寄到地檢署就夠了 09/21 17:18
那偵查庭時能和解嗎?
我真的只是希望有人能跟他解釋,這種行為真的是不行的.
我想做筆錄的警察跟這調解員都沒人跟他解釋.
※ 編輯: youngglasses (150.117.243.27 臺灣), 09/21/2023 17:20:56
我想我自己找到答案了,
告訴乃論的訴訟是可以偵查庭的時候撤告的.
※ 編輯: youngglasses (150.117.243.27 臺灣), 09/21/2023 17:49:25
噓 wim1990: 你提告的目的是要他認錯?刑法就是處罰而已,要他認錯幹 09/21 18:22
→ wim1990: 嘛? 09/21 18:22
→ iscu: 對他來說 這種小罪對他來說不算什麼,不要以為前科有多重要 09/21 18:48
→ iscu: 而且照你的說法對方也就是罵了你是狗吧~ 09/21 18:49
→ iscu: 這句話旁人看了大概也都知道單純只是在嘴砲,總不是旁人就會 09/21 18:55
→ iscu: 以為你是狗吧~ 09/21 18:56
→ saltlake: 有前科紀錄,申請某些國簽證會被拒? 09/21 19:21
→ Lailungsheng: 不能當保全...by王瑞德 09/21 19:56
→ Lailungsheng: 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? 09/21 20:11
1. 不想寫太清楚是因為他們那種小圈圈,萬一寫得太清楚.可能其他人會知道.
這畢竟是私人的事.
2. 莫名其妙就對臉書上的人沒有口出惡言的人罵指名你是xx狗,算不算公然侮辱,
沒問題大家檢驗阿. 我也是因為受不了這種惡質的情況,所以去提告.
3. miscu說的微罪小罪,我也知道,所以我覺得既然要那麼囂張辱罵別人,
那就要承擔後果,不要以為是微罪就囂張得跟甚麼一樣.
調解要不要賠錢,我根本不在乎.
我就是想看到辱罵的人可以明確知道這種行為違法.
但是到調解真的看到人.
那人狀態之糟,真的讓人狠不下心.
如果他是想妳我現在對談感覺的網友.
我真的是會覺得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,那就直接讓官司走到底就好.
輸贏我無所謂. 雖然他這個真的太過明確, 高機率應該是違法沒錯
※ 編輯: youngglasses (150.117.243.27 臺灣), 09/22/2023 00:10:38
→ iscu: 對方願意接受法院判決的話,你本來就沒資格要求對方道歉了 09/22 00:33
→ iscu: 贏了之後對方也不覺得錯之後,你得到什麼了嗎? 浪費資源而已 09/22 00:34
你說的對,我不否認.
我就是想要一個公道而已,
不覺得錯就背個官司吧,我沒有理由要被根本不認識的人公開辱罵
是去了調解真的發現對方是個看起來很弱勢且走路還要穿護腰,我覺得很不忍心.
※ 編輯: youngglasses (150.117.243.27 臺灣), 09/22/2023 00:51:18
→ iscu: 如果有閒不嫌麻煩,也不怕占用資源, 一審辯論終結前都可撤告 09/22 00:51
我知道了,謝謝
※ 編輯: youngglasses (150.117.243.27 臺灣), 09/22/2023 01:13:11
→ WindT: 蠻無聊的,要告就告到底,在那邊扭扭捏捏。你這次放過,等 09/22 04:47
→ WindT: 等還是繼續罵你 09/22 04:47
→ songzhen: 公然侮辱除非碰到情節特別嚴重或對方特別白目的 不然要 09/22 07:12
→ songzhen: 搞到良民證有紀錄還比較難 09/22 07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