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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月騎車上班途中被後方騎士撞倒,雖無明顯外傷,但左肩膀至左手腕到現在還會隱隱 作痛 然後肇責出來我方無責任,對方全責。 這段期間對方都毫無關心之意,心理不是很舒坦 但我的保險是要我就先繼續看診直到手好 等到事發要滿半年前再來與對方談賠償就好。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,這樣的處理方式有沒有什麼疑慮? 以及除了醫療就診外,我的車損、財損(安全帽)、精神賠償這些要怎麼跟對方談呢? 我會苦惱是因為對方無保險阿,只有單純強制險,我哭><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200.45.25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5705867.A.D0D.html
iscu: 這種提告過失傷害對方通常會很積極 不用太擔心 09/26 13:25
lu0713: 你不提告過失傷害對方當然事不關己 09/26 21:27
所以我硬起來 ※ 編輯: samfai (1.200.45.197 臺灣), 09/27/2023 13:08:42
ikariamman: 談你滿意的價格再打折啊 09/28 08:10
black82465: 就告 然後如果對方要和解 你要提不包含強制險的賠償 09/28 14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