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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阿嬤60年買了一間房,有房無地,都沒有住,還把房屋所有權狀給了對方(對方說是 他們跟我們買的,但沒有買賣契約), 後續對方因住在裡面,買了這間房的地, 相安無事過了50幾年,中間105年某代書找我們辦繼承,據說是對方找的,說對方要跟我 們買房30萬,但價格太低談不冗,告吹。 105年去房子的地點看,該處已無人居住,但有數台機車停裡面,鄰居說是對方在收機車 租金, 最近,對方申請調解,要求 1.過戶房子 2.返還土地租金60個月 調解破裂,對方說要提告我們返還租金。 但調解委員有提房屋所有權狀就是我們的,登記誰就是誰的。 過程詢問對方買房意願,表示無買房意願(我們也有表達房子價值500萬,土地1500萬,我 們的房子卡著他的地,他無法做任何事),但他說房子就是他的,他幹嘛買,他就要我們 每個月1萬多的租金。 我們也要求對方給付機車租金,對方也表示我們沒有證據。 另對方住我們的房50年,但105年後就沒住,也已超過租金請求期限60個月,無法請求。 後續怎麼做 1.房子過戶給對方,談土地租金抵免及由對方負擔稅負=>我們不用花錢 2.房子花30萬拆了=>還是有可能要付對方土地租金 3.房子花兩百萬裝潢整修。租人收租,付對方土地租金。=>期初花一筆錢,但是就把事情 搞成長期抗戰。 4.告對方侵占房屋,並作為停車場收租。(要收集證據)。若有里長鄰居證據,可以成立嗎 5.提出土地優先承買權未通知我們。(立場更弱) 6.還有更好的做法嗎,詢問版上高手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27.191.16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7937439.A.267.html
oresta: 第五點,有很弱嗎? 10/22 09:37
sagarain: 名字是你阿嬤 要跟誰過戶 10/22 10:51
BarryFI: 阿嬤走了 所以後代都繼承了 10/22 14:18
leptoneta: 重點房子到底是登記誰的 10/22 14:47
q347: 事情是不是沒有說完整 10/22 17:29
BarryFI: 房子是登記後代繼承的,都在我們這邊 10/22 21:49
ejrq5785: 法定地上權 10/23 06:14
maniaque: 拖太遠,上法院了~~~停車場就好笑了,地又不是你們的 10/23 11:41
maniaque: 你自己先編出權狀在對方手上的理由吧~~~ 10/23 11: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