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Lailungsheng: ...你先攻擊,就是你的問題 10/27 12:11
→ Lailungsheng: 被攻擊後使用,再槽也是互毆之類的? 10/27 12:11
→ maniaque: 對方拿槍之類的瞄準你時,你才有資格先噴 10/27 13:01
→ maniaque: 就像警察面對拿槍跟拿刀的歹徒,用槍時機就有不同 10/27 13:02
→ maniaque: 而且,與其拿辣椒水,不如櫃檯直接抽出一支球棒更有威嚇力 10/27 13:03
→ maniaque: 你就站著好好,球棒舉著,對方再來靠近你,那就是他的問題 10/27 13:04
→ EOSyu: 這樣說來球棒比較有嚇阻力搂!! 10/27 13:18
→ saltlake: 向對方大喊: 錄影中! 請微笑! 10/27 13:23
→ edsa: 如果對方要告你,你無法避免,等確定被告,再討論 10/27 18:10
→ iscu: 需要用的時候就用 不需要喊~ 10/27 20:14
→ iscu: 即使防衛過當也比告對方傷害強吧 10/27 20:14
推 AntiPiece: 告是人家的權利,不過你有做這些動作,被輕判或無罪的 10/28 09:20
→ AntiPiece: 機率比較高,所以別奢望不被告了。拔腿跑才是你的最佳 10/28 09:20
→ AntiPiece: 選擇,不是反擊。有時間擔心這個,不如馬拉松多跑幾圈 10/28 09:20
推 ultratimes: 要練跑嗎?我知道台南有一位跑很快躲過老婆追擊 10/28 13:34
推 KKyosuke: 基本上除非你是遭受生命威脅否則辣椒水一定是防衛過當.. 10/28 16:02
→ saltlake: 躲老婆追擊? 幾十年前就有男子被老婆剪斷 10/28 18:08
→ AntiPiece: 反擊是cp值很低的決定,因為對方受傷是一件可以確定的 10/29 15:01
→ AntiPiece: 事,但你們爭執的過程如果沒有錄音錄影證人,就算上法 10/29 15:01
→ AntiPiece: 院,法官也難斷是非,到時候只會叫你多少要賠一點,誰 10/29 15:01
→ AntiPiece: 叫對方有驗傷單,你什麼都沒有 10/29 15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