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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租屋 簽約時,付2個月押金給房東(談好下個月租金下月初給) 也付了半個月給租屋仲介(房東付1個月給仲介,租客付半個月) 簽約後,發現房子靠大馬路很吵受不了,決定不租了 因在3天審閱期內,2個月押金房東全退 請問 租屋付給仲介半個月的費用,有機會拿回來嗎? 或拿回一半? 因我想,在3天審閱期內,是不是還有機會? 謝謝大家幫忙回答!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43.69.24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698715917.A.F32.html
xuit96lo: 房東願意退已經是好心 審閱期不是試住期 10/31 09:47
xuit96lo: 審閱期完才是簽約 簽約了就沒審閱期的事了 10/31 09:48
enterpirse: 你先住下, 再審閱契約,可以視為你放棄審閱期了 11/18 20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