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zivking: 人間悲劇 11/13 19:10
→ iscu: 目前就是你爸一個人要負全部扶養責任沒錯 11/13 19:45
→ iscu: 除非你爸不在才會是孫子輩共同負擔, 伯母不需要扶養你奶奶 11/13 19:47
推 samwu995: 所以說長輩還是留一點資產在身上才不會變這樣 11/13 21:06
→ multiView: 人類就是很假,修法沒人願意養就通通丟海裡就好了。 11/13 21:48
→ multiView: 政府也不要去養,誰要誰接手,這樣大家才會做該做的事 11/13 21:48
推 jasonyeh: 沒錯,因為目前沒有代位扶養的制度,所以你伯父過世,扶 11/14 08:27
→ jasonyeh: 養義務就指剩你父親,除非父親也過世了才會輪到你們孫子 11/14 08:28
→ jasonyeh: ,不過直接載過來丟給你們好慘,感覺有什麼恩怨 11/14 08:29
推 KKyosuke: 都找過律師了看起來就是有恩怨啊.. 11/14 09:02
→ sindyevil: 你跟你堂兄弟姊妹同順位,而你爸又優先於你們這輩,在你 11/14 09:21
→ sindyevil: 們都在的狀況下,你們通通優先於伯母,順道一提,伯母與令 11/14 09:21
→ sindyevil: 堂地位相同,所以你說呢? 11/14 09:22
推 maniaque: 是的歐~~不是暗示,是依法辦理 11/14 11:12
→ maniaque: 扶養不是繼承,至於說"載過來丟"會不會難聽了點?? 11/14 11:14
→ maniaque: 換個角度說,為何有扶養義務的沒有主動去接??? 11/14 11:14
→ maniaque: 何必動用道德勒索型態呢?? 很刺耳的,不是嗎?? 11/14 11:15
→ maniaque: 扶養 沒有代位 ,卑親屬確實包含孫子輩等,但法條已經明文 11/14 11:17
→ maniaque: 寫得很清楚,"親等近者為先",用白話就是扶養義務 子 > 孫 11/14 11:17
→ maniaque: 乖乖遵守法令,反正"以後"就會輪到你跟你手足重演了,ok ? 11/14 11:19
→ maniaque: 順道一提,不論 子/女 "均屬同一扶養義務之人" 11/14 11:19
→ maniaque: 白話言之,就是 女兒也算.... 11/14 11:20
→ maniaque: (畢竟,看你寫的內容前面...猜想是不是有女性子女沒寫到) 11/14 11:27
→ ShihSuan: 謝謝上面各位的解釋 只能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11/14 18:48
→ maniaque: 我可是自己深有感觸,懂了吧(遠望~~~~~~~) 11/15 11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