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leptoneta: 可以請求不當得利或損害賠償啊11/20 23:35
感謝提供意見,但找了資料並思考了一下
感覺會有兩個問題
1.無論法官判賠多少,對於「請律師」這件事來說,兩個案子應該就是兩倍成本,但我想太
陽能區區半年多的「得利」(加上算上越界的比例)應該遠低於這部分!?
2.若另行提告跟對方追討金錢,有可能變成他們的一種「說法」在社區亂講話,到時候有理
都說不清
推 KTjason: 法庭活動及判決結果難以預料,請律師比較穩11/21 10:32
※ 編輯: ttsmarco (79.249.179.4 德國), 11/22/2023 08:05:32
※ 編輯: ttsmarco (79.249.179.4 德國), 11/22/2023 08:07:45
推 maniaque: 加入一起賺光電發大財,不就得了???11/22 09:29
→ maniaque: 更何況光電板遮住屋頂,可以節省冷氣消耗11/22 09:29
→ maniaque: 政府現在主推屋頂發電,未來連新建案面積超過都得強制裝11/22 09:30
→ maniaque: 照你的陳述,你大概就是那種隔壁要查漏水源11/22 09:31
→ maniaque: 死都不肯一起配合處理的那類鄰居吧...11/22 09:31
→ maniaque: 也就是說連一分牆都不肯給用的那種11/22 09:32
首先,鄰居有越界事實,我目的是請他們移除越界部分,這應該是正當且正常的權利吧?
(當然,這中間有其他諸多因素,但我覺得說了只是模糊討論焦點)
承上,我實在不理解
我的發文怎麼會令您有這樣的聯想與推論?
推 WindT: 這個是一個案子數個聲明而已,但確實能請求的金錢很少、律11/22 15:52
→ WindT: 師費遠高於,但就是吞下去或看看自己有沒有能力打或者花錢11/22 15:52
自己吞應該是必須,所以如同原文的問題
請教大家是否覺得需要律師陪同出庭
※ 編輯: ttsmarco (79.249.179.4 德國), 11/22/2023 15:56:00
※ 編輯: ttsmarco (79.249.179.4 德國), 11/22/2023 16:08:20
→ maniaque: 唉,自己評估利害關係吧,更不用講你怎計算侵權"損失"11/22 19:32
→ maniaque: 他靠越界發電就算賺一百萬,不代表你損失一百萬,ok????11/22 19:32
→ maniaque: 老實告訴你,你被侵權的損失,就頂多是恢復原狀的費用11/22 19:33
→ maniaque: 至於不當得利? 干你什麼事?? 廠傷或台電付給他的啊...11/22 19:34
→ maniaque: 你受啥損害? 說來聽聽~~~~~11/22 19:34
→ maniaque: 他裝死,你就告他啊,阿關鍵問題是 你告贏,得到什麼?11/22 19:35
→ maniaque: 我相信大家應該跟我想得差不多, 就單純一個 爽 字11/22 19:35
→ maniaque: 你有什麼資格討人家發電的錢? 反射利益?? 不當得利?11/22 19:36
→ maniaque: 你要舉證啊...要是今天他的行為,影響到你也要裝光電板11/22 19:37
→ maniaque: 發大財,原本30坪被占去15坪,那你才有索討的立基,對吧?11/22 19:38
→ maniaque: 你現在唯一能請求的就是排除占用範圍,然後...沒了......11/22 19:39
坦白說
我覺得您完全沒有仔細看我原文與回文
您的最後一句話,不就標題與內文?
我的回文應該也很明確才對…
法律我是門外漢
但人情是故與道理我還是懂的
不用勞駕您臆測我的狀態與想法
※ 編輯: ttsmarco (79.249.179.4 德國), 11/22/2023 20:14:16
→ WindT: 你的問題的答案就是自己有沒有能力打,或者花錢11/22 20:36
→ WindT: 有沒有必要請律師跟你自己的情況有關,能否自己寫狀,沒辦11/22 20:38
→ WindT: 法就是找代撰;有沒有時間出庭跟回答問題,沒有就委任審級11/22 20:38
訴訟狀預計一定讓律師代勞,畢竟這方面他們才是專業
出庭時間不是問題,但就是不知道這樣的案子有無律師陪同出庭差異是否很大
謝謝
→ maniaque: 人情世故不是靠嘴說的11/22 22:36
→ maniaque: 你來告訴大家,你現在損失了什麼,好嗎????11/22 22:38
說了,能對討論的內容有幫助?
不好意思,我家煮了紅豆湯
我要回去看火
※ 編輯: ttsmarco (79.249.179.4 德國), 11/23/2023 00:15:17
→ sindyevil: 你可以找律師諮詢看看,搞不好拆除恢復原狀並鑑界打界標11/24 11:12
→ sindyevil: 外,也許有不當得利等請求權可主張,但你要有心理準備,11/24 11:13
→ sindyevil: 律師費訴訟費用等可能會高於可得利益或者實際損失.11/24 11:14
感謝,但如上面回文,求償暫不在考慮範圍
→ hwchen: 至少先留存對鄰居越界提出異議的紀錄,避免將來還無法請他11/24 22:52
→ hwchen: 拆除,然後再評估拆與不拆對你有無影響,如無影響,可以11/24 22:52
→ hwchen: 請求他支付租金、補助金之類的11/24 22:52
感謝提醒
實際上是有影響的,故只希望他們移除
推 WindT: 這個案子反而第一份書狀,即民事起訴狀容易,後續勘測、出11/25 10:47
→ WindT: 庭、言詞辯論意旨狀可能因對造抗辯等變複雜11/25 10:47
感謝,之前去地政那邊詢問鑑界
他們是說類似狀況應該是法院會請他們去
這也是我最想問的部分
若(法院派的)鑑界結果有越界事實,我也有當初請他們調整(勿越界)的證據
難到判決結果會因為您說的抗辯而產生很大的變化?
※ 編輯: ttsmarco (31.4.242.77 西班牙), 11/25/2023 12:43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