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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車禍發生日期:2023年7月18日 (刑法告訴期為半年,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) 二、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,有無驗傷: 警察在現場跟警局內都確認雙方無受傷,只有車損。 但11月收到警方通知,對方去驗傷並提告。 三、當下是否有報警、做筆錄、現場是否被破壞: 我方有報警、也有做筆錄、現場並未被破壞。 四、雙方是否有保險、有無聯絡保險公司: (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,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) 我方有乙式車體險+強制險+第三人,並聯絡保險公司處理。 對方應該只有強制險。 五、事實經過: (請說明過程、路權、雙方行駛道路大小、有無路口、號誌、車速、控告情況、有無證 人、車輛撞擊點、是否變換車道、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) 雙方直行在雙向單線道上,我方為前方車輛(汽車)、對方為後方車輛(機車)。 行經紅綠燈的時候我的前車因為要左轉煞停, 我方車輛有保持安全距離且車速低於20公里所以有煞停。 我方煞停後,後方的機車想要從我右側鑽車縫但沒有煞住。 撞上我方車輛右後側到右前側。 當下對方碰到我方車輛後沒有倒車,並靠在我的右前車側上。 隨後撥打110請警方到場處理,警察有確認雙方並未受傷也沒有叫救護車。 隨後到警察局警方有再次確認雙方都沒有受傷,所以只有做民事筆錄。 我也有通報保險公司處理後續事宜, 保險公司有致電與傳簡訊給對方,但對方不理睬。 後來有調閱初判表,結果是無法判斷。請申請車禍鑑定。 六、問題: 1. 對方過了四個月之後,突然拿醫院驗傷單提告我過失傷害,這樣被起訴的機會大嗎? 2. 如果被起訴了,被判刑的機會大嗎? 3. 目前我有到警局補做刑事筆錄,後續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呢? 4. 由於現在進入司法程序,無法自行申請車禍鑑定。如果要調解, 是否可以先請檢方申請車禍鑑定呢? 補上影片:https://youtu.be/VPlznUKPdb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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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ingChong: 看驗傷單時間,以及相關證據 11/27 16:26
ccy719: 目前無法得知驗傷單的內容@@ 要進偵查庭才會知道嗎? 11/27 17:17
ccy719: 感謝前輩撥冗回應! 11/27 17:17
stevenchiang: 要看檢察官要不要讓你看 11/27 17:35
ccy719: @stevenchiang 如果只是驗傷的時間也是要看檢察官嗎? 11/27 18:08
stevenchiang: 告訴人提出的證據要不要給被告看是檢察官的職權 11/27 21:35
了解~這樣感覺有點不對等 假設對方拿了不是當天的驗傷單,而檢察官採信。 那對我方會有點吃虧@@ ※ 編輯: ccy719 (60.251.14.135 臺灣), 11/28/2023 08:30:00
iscu: 要對方舉證合理檢察官才會採信, 檢察官也是正常人 11/28 10:08
希望可以遇到公正的檢察官!!
maniaque: 就請當天警察出庭作證,警察身上也有密錄器可以佐證 11/28 10:08
過了四個月~警方的密錄器可能也被洗掉了= =a ※ 編輯: ccy719 (60.251.14.135 臺灣), 11/28/2023 10:31:38
maniaque: 有案件應該有機會,不然至少有警察作為人證 11/28 15:46
如果沒有警察作證,至少也有當時警察做的報告 ※ 編輯: ccy719 (60.251.14.135 臺灣), 11/28/2023 18:00:42
maniaque: 刑事罪,傳警察,會出庭.... 11/29 20:18
了解~感謝M大!! ※ 編輯: ccy719 (114.136.202.219 臺灣), 11/30/2023 11:37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