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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生為個人裝潢工,日前承作地板修繕工程,完工後業主認為不符預期(可能是材料問 題或者更專業的問題導致地板有縫隙)希望先生改善,改善後會立即撥款。 先生改善後,業主驗收通過,隨後發來一紙保固書,要求保固一年,簽回後才會撥款。 如果該保固書在工程報價前就提出,應該沒有人會想接這個工程,可能有大公司會接啦! 但是我們這種靠勞力工作做小裝潢的的死老百姓,誰跟你簽一年保固? 感覺現在就是不簽回就拿不到錢,想請教如循法律途徑,是先寄存證信函發支付命令? 一切工程紀錄皆有通訊軟體紀錄。 本人真的很生氣這種不要臉的業主,兩萬多元是不多,但是我們就是靠這些工程款養小孩 負擔家計的,這樣壓款有意義嗎?真的很想臭罵他一頓,錢送他買藥吃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36.103.120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1397339.A.FA9.html
ikariamman: 先發存證信函 12/01 10:23
cottonoff: 你有對方的地址吧?去區公所申請調解看看 12/01 18:33
m36580: 民法本來就規定承攬契約有一年的瑕疵發現期間,就算你不簽 12/02 09:25
m36580: ,一年內發現有瑕疵你還是得處理 12/02 09:25
PauFrank5566: 做工程不敢給1年保固? 我怎覺得對方合理 12/02 21:37
PauFrank5566: 要求你們保固, 不然做爛了拍屁股走人 12/02 21:38
T28sc: 看看裝潢蟑螂 這種保固在面對你們個體戶 不是簽心安的嗎 12/03 22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