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WindT: 就保六條三項有所述的效力嗎? 12/09 07:56
推 me410: 先確認公司現在是否存續吧,還要對一下再轉成新制前是否存續 12/09 09:45
→ me410: 假如再轉新制前就消失,就表示這間公司沒有在勞保局留資料 12/09 09:46
→ me410: 勞保局在沒有法源依據下無法確認在新制施行前是否存在 12/09 09:47
→ me410: 因為你沒有把死亡時間點說清楚很難判斷,不過看起來死亡是在 12/09 09:49
→ me410: 舊制的時代,你們現在要找真的很難 12/09 09:51
→ me410: 當然啦可以告,問題是勞保局沒有資料也無從處理 12/09 09:52
→ hahaha723: 抱歉沒說明清楚,公司到目前都還在,是一間國際連鎖餐 12/09 18:09
→ hahaha723: 飲,親戚則是在今年才過世的! 12/09 18:09
推 WindT: 既然雇主還存在、有財產,直接告雇主比較快 12/11 07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