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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好 今天發生車禍 對方汽車我是騎機車 他一個迴轉鬼切雙白線發生擦撞 當下有報警然後我就送醫院 但身體多處挫傷和擦傷 並無骨折禍傷到很嚴重 (最嚴重大概就是腳掰咖) 也沒住院當天就離開醫院 警察有給我們交通事故聯單 警察說初步研判肇責是他違規 我們都有強制險 第三責任險 目前像公司請了五天假 因為本身在服務業 腳無法正常移動等於我廢了一半 想請問以下幾個問題 ①當下看醫生沒有請醫生開宜休養幾天的建議單,之後是否會影響到薪資方面的求償? ②同上,公司可以因為沒有建議單而把我因車禍而請的後四天假改成病假嗎? ②機車因為被撞家人建議報廢,那是去機車行估價後索賠估價金額嗎? ③公司如果有公傷假,這樣可以再請勞保補償薪資嗎? ④如果我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好賠償後,有什麼要注意的事呢?像是給對方/保險公司簽什 麼文件之類的? (因為怕對方過一段時間衝康我) ⑤警察說沒必要不用去申請肇事原因鑑定,所以對方如果談不攏的話之後程序(大方向) 申請鑑定 > 談調解 > 告過失傷害(最後手段) 嗎? 謝謝大家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23.193.178.11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2322700.A.7E7.html
yao17365: 追加一個:當下沒有開驗傷單,會不會建議我隔天去醫院開 12/12 03:28
yao17365: 一份以保障日後的權益,還是最後有診斷證明就可以了 12/12 03:28
sindyevil: 你可以先就你的狀況問公司人資是否符合職災要件,如果 12/12 09:35
sindyevil: 是,就問人資該怎樣處理假別以及需要什麼資料文件處理 12/12 09:37
sindyevil: 程序,工作上怎樣調整,現在科技發達應該還是有替代方式 12/12 09:38
sindyevil: 可以處理工作需求,公司也應該要調整工作. 12/12 09:38
tomsawyer: 先開一份驗傷單壓壓驚 12/12 11:58
lu0713: 直接提告過失傷害,和解後再撤告 12/12 16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