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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擾大家 甲方(本人) 乙方(借用人) 本人在11月1日借貸10萬給乙方 有簽訂借貸合約 載明借貸期間為一年 到期後支付6%年利率利息共10萬6000給甲方 也有乙方親簽及指印的本票 本票未載明到期日 只有寫開票日 今日聽聞乙方死亡 雖然錢不多 但還是希望能拿回來 不知道這種借用人死亡的例子 要用什麼方法把金錢取回來呢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8.24.6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3001120.A.7CA.html
leptoneta: https://reurl.cc/Z9n84W 12/20 00:06
xxmmyo817026: 謝謝 12/20 08:34
WindT: 拿契約向繼承人請求返還借款,不給就是提告而已 12/20 13:51
xxmmyo817026: 了解 先聯繫對方家人看看 12/20 14:02
maniaque: 運氣好要得回,運氣不好就當奠儀 12/20 20:38
maniaque: 取回來就是看對方有沒有遺產,認不認帳 12/20 20:38
maniaque: 更何況,很多都是死了然後就冒出一堆本票來討錢...... 12/20 20:39
maniaque: 家屬也搞不清楚哪筆是真的哪筆是假的... 12/20 20:40
xxmmyo817026: 留有line對話及轉帳紀錄 我先試著聯繫家屬吧… 12/21 19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