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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爸爸自母親去世後到處交女友 把我存在母親與他那邊的錢 拿去在花蓮鄉下與女友蓋樓房 因為不想還我錢,所以把房子產登記我名字 是他女友的女兒,以及我,兩人共同持有 但父親品行不良,影響到我婆家 也不斷打擾我婚後生活 我真的受不了了,前躲避他不想來往 不過那間房子的稅金目前是由我來繳的 其實花蓮鄉下房子想也知道很難脫手 我根本不想要 但礙於現在也很怕被父親聯絡上 那間房子也很難處理 我想請問我這樣跟陌生人共同持有房產 會有什麼風險?萬一那間房子被拿去犯罪,我會不會有事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29.79.4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3503989.A.F97.html
leptoneta: 請律師起訴變價分割 拿錢閃人 12/25 19:49
ikariamman: 賣掉 12/26 08:28
maniaque: 不想要就上二手網貼說 房子產權1/2 免費贈送 12/26 10:01
maniaque: 送給別人就不歸你的事情了 12/26 10:01
WindT: 贈與或買賣有些風險,等等他跑出來主張借名登記,背信,更 12/26 10:32
WindT: 煩。建議限期他辦理所有權變更登記,你讓他自己看要移轉到 12/26 10:32
WindT: 哪裡,隨便他,然後自己不想出面就只好找律師了 12/26 10:32
iamlate: 謝謝樓上,好像可以一試 12/26 12:34
zivking: 一樓建議比較實際,變價分割會通知共有人 12/26 19:05
KKyosuke: 你只要持有公寓就跟所有人共有公設啊lol 12/27 09:06
krf08: 對方把持分賣給黑道你就完了。早點出脫比較實在 12/27 12:33
iamlate: 出脫我爸跟他女人就沒地方住,只能等他...... 12/27 15:20
jasonyeh: 原PO,你爸跟他女友又不是小孩子,你幹嘛幫他們擔心 12/27 15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