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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收到台中市政府主計處寄來的家庭收支訪問調查。 我回電給訪問員說拒絕接受訪問,但是訪問員說政府規定 不可以拒絕。 很煩,真的莫名其妙? 不想花時間接受訪問也不行? 請問是否真的不能拒絕接受訪問?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5.194.17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3870473.A.5F1.html
ikariamman: 拒絕啊 你管他 12/30 10:47
ikariamman: 又沒強制力 12/30 10:47
tomsawyer: 你google一下不就知道是法律民文記載不得拒絕的嗎 12/30 12:24
maniaque: 打蛇隨棍上啊,你問他 "能不能"請"告訴我規定在哪?" 12/30 14:19
maniaque: 他若想拿統計法出來壓人民,那你反問對方,你們執行的程序 12/30 14:21
maniaque: 跟要件是否足夠? 12/30 14:22
maniaque: 我怎知道你是不是詐騙集團???? 12/30 14:22
maniaque: 來騙個資的??? 12/30 14:22
maniaque: 那些詐騙集團的詐騙話術跟你們現在的說法根本一模一樣 12/30 14:23
maniaque: 你回答對方,跟據統計法第14條第3項,不得規避妨礙拒絕 12/30 14:24
maniaque: 問題是,我沒空啊,我沒規避也沒拒絕也沒妨礙,就是沒空啊 12/30 14:25
maniaque: 你妨礙我工作賺錢,你要不要賠償我的損失???? 12/30 14:25
maniaque: 我晚上要幫我家人煮飯洗碗洗衣,你要來幫我做嗎???? 12/30 14:26
maniaque: 我沒拒絕你啊,但我的事情就在那邊等我做,就跟你一樣 12/30 14:27
maniaque: 你來幫我做這些雜事,我就有空配合你的調查,這樣了解嗎?? 12/30 14:27
mantour: 調查方法使用現場訪問的必要性為何?為何人民不能選擇接 12/31 11:22
mantour: 受對隱私侵害較小的書面函復方式配合調查? 12/31 11:22
ultratimes: 1F 請問什麼叫你管他?如果到時候要罰要坐牢你承擔? 01/01 13:32
ultratimes: 既然是"政府規定" 那你就絕對不能忽視 01/01 13:33
ultratimes: 千萬不要不把政府放在眼裡 01/01 13:33
iscu: 之前不就有貼張單子說隔天要上門消毒,結果人不在就撬鎖進去 01/01 13:47
iscu: 嗎 01/01 13:47
v3su: 如果你是申請中低收、租金輔助,訪查是必要的 01/01 15:39
v3su: 另外,如果已經告訴你不得拒絕,我滿想看你下場是如何他 01/01 15:40
furio: 這不是去年就辦完了? 01/03 10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