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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擔任清算人,在清算6個月期間, 股東發現公司帳戶還有進出款項累積上百萬, Q1.請問這樣清算人是不是觸犯公司法第90條? Q2.90條第2項提到,"各"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,請問"各"是指誰?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公司法第 90 條 1.清算人非清償公司債務後,不得將公司財產分派於各股東。 2.清算人違反前項規定,分派公司財產時,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 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感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8.172.40.23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3946444.A.E18.html
KKyosuke: 公司帳戶進出跟把錢分派給股東哪裡一樣了zz 12/31 06:55
WindT: 具體要看這錢是什麼原因事實而進出;然後也可以以利害關係 12/31 08:04
WindT: 人聲請法院解任,然後再選任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清算 12/31 08:04
jackjenny: 1F大大你好 因為公司帳戶有進出負責人帳號 被發現 12/31 18:55
KKyosuke: 就算是進出股東帳戶也可能是股東借款清償而不是分派財產 12/31 20:09
KKyosuke: ,隔空抓藥根本沒用,懷疑就去查帳 12/31 20:09
jackjenny: 謝謝K大,有方向了 01/01 03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