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家人收到執行命令, 如果說可以聯絡到債權人 1.如果債權人願意撤銷,能否撤銷?? 2.上面金額4萬多,但是家人一個月薪水都沒有那麼多,請問可以向事務官提出異議嗎? ?需要附上什麼資料嗎? 3.實際上不清楚多少金額,請問是否可以付清?不要扣押薪水呢? 4.之前有收到過存證信函,但是沒有收到過支付命令,再來收到就是執行命令,請問這樣 的流程是對的嗎? 抱歉 法律相關不太了解,再請各位幫忙了 感恩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60.162.63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4103654.A.B17.html
maniaque: 剩餘不得低於債務人所在地區每月生活費1.2倍 01/02 10:37
maniaque: 可以參考強執法115-1,112這兩條 01/02 10:38
maniaque: 要是債務只有四萬多,拆分成幾個月分期還完就end 01/02 10:38
ikariamman: 分期啊 01/02 14:41
cylltylmlgh: 四萬多好好跟債權人談看看,不然扣押命令有可能會寄 01/02 15:16
cylltylmlgh: 到雇主(公司)那邊 01/02 15:16
starfirerex: 可以先去閱卷看一下到底是什麼原因的金錢債務,卷宗 01/07 18:23
starfirerex: 裡也會有債權人的聯絡方式 01/07 18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