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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位 假設我在一年前認識了一個人 並且與其有過一夜情的行為 然後在這一年間都沒有再見過面 只有對方偶爾會傳個訊息過來 突然有一天對方說想跟我交往 如果不與其交往的話 就要對我那一年前的一夜情提告 或者甚至是以性命相逼 逼迫我要與其交往 請問這種情況下我能以什麼法律來防衛自己嗎 以上的故事都是虛構的單純是我很好奇這方面的問題 才想請問一下各位 謝謝解惑(鞠躬)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0.57.9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4463658.A.E0F.html
mimix1986: 基本上,保留他傳過來的訊息就是證據了,結案。01/05 22:57
謝謝您的回覆,瞭解,原來法律是可以治這種情況的?
zivking: 這蠻好笑的01/06 00:28
不好意思
maniaque: 大概除了未滿16歲以外還有本錢提告吧.....01/06 09:15
謝謝您的回覆,也就是說只要雙方都是成年人我就不必擔心這種脅迫囉? ※ 編輯: guardian128 (101.10.57.91 臺灣), 01/06/2024 14:06:18
Afun2009: 你好像真的很擔心?01/06 16:04
沒有XD 只是很想詳細瞭解而已~ ※ 編輯: guardian128 (101.10.57.91 臺灣), 01/06/2024 17:13:02
ikariamman: 到底多帥01/06 18:57
沒有啦XDDD ※ 編輯: guardian128 (101.10.57.91 臺灣), 01/06/2024 21:46:00
AntiPiece: 截圖,前後時間點截長一點01/09 07:31
AntiPiece: 你如果想賺年終可以誘導他多說一點,就勸他不要講這種01/09 07:32
AntiPiece: 話這樣很可怕你們只是朋友等等01/09 07:32
AntiPiece: 其實現實沒交集的話,封鎖即可01/09 07:36
非常感謝您的回覆!瞭解! ※ 編輯: guardian128 (49.216.106.176 臺灣), 01/16/2024 11:28:10 ※ 編輯: guardian128 (49.216.106.176 臺灣), 01/16/2024 14:07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