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
阿嬷去年騎機車不慎跟人發生擦撞 當時有請警察做紀錄 對方有要求我們負擔醫藥費 當天有致電對方詢問傷者狀況 他說有問題再跟我聯繫 過了約半年對方突然打來提出索取醫藥費 我請他們一起參加調解 希望在第三方公證下完成理賠 後來對方直接找上保險公司 阿嬷因沒駕照不能以強制險理賠 保險公司因此發函向我們求償 因保險公司所提之金額與當時對方提的相差三倍 但保險公司又要求收到掛號五天內要繳費 否則要走法律途徑 請問只規定五天是否合法 我們想先釐清對方向保險公司申請了什麼 ----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Pro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9.99.16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4512202.A.C12.html
KKyosuke: 一天都合法 你要釐清可以 釐清的遲延時間要付利息 01/06 11:50
maniaque: 我只想到,這台無強制險的車主不是也會收到一張罰單???? 01/06 13:13
maniaque: 真的只有強制險? 01/06 13:13
maniaque: 再者,強制險又不是實支理賠,本來就是依傷勢做理賠金額 01/06 13:14
maniaque: 換言之,強制險歸強制險,既然本來強制險該賠的不能出險 01/06 13:15
maniaque: 那就當然以加害的肇事人為追償對象 01/06 13:15
zn5436: 這台車有保強制險,但阿嬷沒有駕照 01/06 13:28
iscu: 可以直接走法律途徑, 要求五天內繳費是看你要不要答應而已~ 01/06 22:46
forevernew: 還是可以申請強制險啊!但阿嬤要付給特別補償基金會 01/07 01:09
forevernew: 現在是討論「受傷」的部分,透過強制險,沒有駕照或 01/07 01:11
forevernew: 酒駕或其他特殊狀況,特別補充基金會才會出現 01/07 01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