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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 想請教一下有經驗的前輩們 去年7/22遇到肇事逃逸 同方向車輛我是摩托車 他是轎車 超車時無保持安全距離撞倒人後逃跑 人有受傷 12/18開偵查庭 對方沒錢沒和解 請問如果人損部分是否要提起刑事附帶民事? 如何提起? 12/18的偵查庭算是刑事庭嗎? 因為12/18沒有提刑事附帶民事 我現在要如何提起 因為下次開庭就超過6個月了 網路上查到民事要事發6個月內提起> < 麻煩大家了 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61.230.16.14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5454740.A.90D.html
maniaque: "人傷" no "人損" 人傷財損提刑副民 01/17 10:22
anomie111: 1、起訴後進「法院」才能提附帶民事訴訟。 01/17 10:36
anomie111: 2、民事侵權求償的時效是2年,不是6個月 01/17 10:37
anomie111: 6個月是刑事告訴期間。 01/17 10:37
WindT: 時效是兩年… 01/17 14:40
ikariamman: 等檢察官起訴再來提 01/18 08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