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aniaque: 你要看行為態樣,能否麻煩大濕先詳讀一下社維法法條好嗎? 01/21 16:11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36.236.117.72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5814414.A.E54.html
誹謗或公然侮辱如果要用刑法辦,一定要當事人提告才行
而如果誹謗/公然侮辱內容包含多數人,還會變得無法提告
因為這兩條法律都只有個人和法人才能提告,變成法律大漏洞
例如我誹謗銀行業都亂算,吃我的錢,因為"銀行業"看不出特定銀行無法提告
但很多誹謗很明顯就是造謠行為
既然這樣,那改提告社會秩序維護法是否可行?
像是造謠罰300萬,有可能適用在這類的事情上面嗎?
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