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KKyosuke: 理論上背信不歸廉政署管 如果因為什麼原因參與了那就是01/31 12:34
→ KKyosuke: 有相關的問題 只是可能新聞沒挖出來(或是地檢不願意說)01/31 12:35
→ KKyosuke: 當然也可能是偵查前覺得可能涉及結果最後沒有...01/31 12:36
會不會影響證據力啊?
→ leptoneta: 扯到稅捐稽徵法 自然有貪瀆問題01/31 12:37
怎說?(我看新聞都只說是因為接公家案才歸廉政辦)
※ 編輯: tony900735 (114.137.45.48 臺灣), 01/31/2024 12:38:59
推 WindT: 司法警察在刑事訴訟法都一樣,沒差別 01/31 12:45
推 maniaque: 經紀公司兩邊(廉政署,桃檢)都有告發 02/01 13:10
→ maniaque: 檢察官本來就可以指揮廉政署人員 02/01 13:10
→ maniaque: 進行司法案件偵辦,並沒有什麼問題 02/01 13:10
→ maniaque: 而且廉政署本身是司法警察,辦完也是移案給地檢署 02/01 13:11
→ maniaque: 桃檢指揮,廉政署應該沒那虎膽嘴回檢座說[非我管轄]吧 02/01 13:12
→ maniaque: 而且同一案件,就算只有跟廉政署告發,背信部分也會一起辦 02/01 13:13
→ maniaque: 頂多就是跟當地檢座報告說要移還是接而已 02/01 13:14
→ ddkkz2003: 這個是組織法上的權限 02/01 22:46
→ ddkkz2003: 而且案件有牽連性 可能偵查到一半發現涉及某罪 02/01 22:48
→ ddkkz2003: 認定行為涉犯之罪名不會影響前面偵查作為的合法性 02/01 22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