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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,進行團體協約之協商; 對於他方所提團體協約之協商,無正當理由者,不得拒絕。 想就第一項"誠實信用原則"詢問應用在以下場合是否正確: 假設今天資方內部有人為了升職,私底下(未取得董事會同意)與工會協商 允諾工會若配合他的安排,日後上位可實現工會提出的勞動條件改善。 這種情形下是否違反團體協約法6條第一項的誠實信用原則呢? 我查詢相關的判決有佯裝協商、杯葛協商程序、等 但就上述情形還查詢不到類似案件。 我個人解讀有點類似選舉期約,但就適用法條不太確定 還望各位解惑,謝謝 -- Ebb and flow.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71.209.56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7187065.A.F09.html
maniaque: 他有取得[代表資方]的授權嗎??? 02/06 13:30
maniaque: 沒有,對吧..... 02/06 13:31
maniaque: 就畫大餅而已,2025 非核家園總聽過吧..... 02/06 13:31
maniaque: 人家 2024 就不幹了....... 02/06 13:31
maniaque: 難道有立委總統因為沒有實現政見,被法院判決當選無效?? 02/06 13:32
xuit96lo: 樓上回的跟法律有什麼相關性...? 02/06 13:39
xuit96lo: 難道總統立委適用於勞動關係嗎 02/06 13:40
Sasamumu: 我後來翻找立法理由後認為應解為背信 02/06 14:04
Sasamumu: 此處誠實信用原則應是防範佯裝協商、拖延協商、等情事 02/06 14:05
maniaque: ???? 他本來就不是以資方的身分跟勞方談 02/06 14:52
maniaque: 資方某人,又不等同資方,身分本身就不適格了 02/06 14:52
maniaque: 先有"身分",才有後面的那些 02/06 14:53
maniaque: 就跟男女朋友,一方主張另方偷吃野花,侵害配偶權一樣 02/06 14:53
maniaque: 還沒結婚,談啥配偶權?? 02/06 14:54
maniaque: 那跟候選人開芭樂票騙選票,有啥差別? 懂嗎??? 02/06 14:55
maniaque: 難道妳女朋友拿著你的印章跟權狀跟地政櫃檯講, 02/06 14:57
maniaque: 你跟他明天要結婚,他說要把土地過給我給我保障 02/06 14:58
maniaque: 地政會理她嗎??? 02/06 14:58
maniaque: 連詐欺都談不上,還更高位階的背信罪???? 02/06 14:58
GeorgeKimo: 沒有白紙黑字的協約,有什麼誠實信用可討論? 02/08 19:19
Sasamumu: M網友您冷靜,我認為背信是指這位資方人員對資方內部 02/12 00:48
Sasamumu: 雖然您有回答,但老實說很多舉例都不太妥當…….如果只 02/12 00:49
Sasamumu: 是想宣洩情緒還請另尋高處 02/12 00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