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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租屋處房東不是將房產掛在自己名下 因為不動產太多為了避稅 使用了人頭戶的名字 房東近期告知人頭戶要將此戶收回(售出) 再到花東置產 就我了解此戶應該是房東出資掛在人頭戶名下 簽租約時他有時簽自己名,有時簽人頭戶名 因為人頭戶自然人急這幾個月售出 但我們租約到9月,且我都是年繳房租 房租如果不代看就售出(雖然不太可能)有法律責任嗎? 如果我越過房東直接向人頭戶將本不動產買下,會有法律問題嗎? 另外如果房東跟人頭戶有簽不得異動的合約有法律效力嗎?謝謝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7.247.194.23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LAW/M.1707955847.A.816.html
sagarain: 人頭戶有要賣你嗎 02/15 09:45
sagarain: 妳現在跟誰簽約她就是你房東 他們之間的事跟你沒關係 02/15 09:46
sagarain: 他房子賣給誰也不會影響你租約 不帶看只要買方願意沒有 02/15 09:47
sagarain: 問題 02/15 09:47
SiaoBen1996: 沒那麼傻是簽禁止異動 通常都是直接設定抵押權+信託 02/15 09:57
SiaoBen1996: 你要確定人頭戶產權有辦法過戶? 02/15 09:58
maniaque: 人頭就是人頭,你要怎麼越過房東跟人頭買房???? 02/15 10:22
maniaque: 你要出幾億???? ^_^ 02/15 10:22
maniaque: 讓人頭賣房後立刻捲款逃出國 02/15 10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