→ maniaque: 律師"事務所" 收取的服務費用,依法要開立[領據] 02/21 16:10
→ maniaque: 這是"執行業務所得" 02/21 16:10
推 KKyosuke: 逃漏稅啊.. 02/21 17:25
→ jackjenny: 請問為了要提告完整證據,可否找顧問律師開 02/21 21:12
→ jackjenny: 開立數年前的領據了? 02/21 21:12
→ jackjenny: 大約2019年發生的事 02/21 21:13
推 KKyosuke: 你現在補開到時候也是要面對對造質疑啊 02/22 02:58
推 stevenchiang: 甲公司的法顧會願意幫你對付甲公司嗎,我看他直接 02/22 08:08
→ stevenchiang: 補開一個付款人是甲公司而不是A的收據可能性比較大 02/22 08:08
→ stevenchiang: 至於為什麼錢從A帳戶出來,法顧可以表示他不知道 02/22 08:09
→ stevenchiang: 不過有收據跟A帳戶匯款證明應該就可以告了 02/22 08:10
推 WindT: 該律師有為甲公司出具法律意見嗎?或者其他工作嗎?簡單來 02/23 07:18
→ WindT: 說,除了那張紙外,還有沒有做其他事 02/23 07:18
→ jackjenny: W大你好 該律師為甲擔任法顧期間 沒有做任何事情0 02/23 14:50
→ jackjenny: W大 應該說 那時候沒有任何事情詢問律師過 02/23 14:50
→ WindT: 那到底是您讚助該律師,還是公司真的需要支付法律顧問費? 02/24 07:42
→ WindT: 看起來是對公司無益的支出 02/24 07:42
→ WindT: 真的打訴訟贏面不大 02/24 07:42